林建華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充分發揮全國碳市場註冊登記結算平臺作用助力加快發展碳金融的建議”,由我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全國碳排放權註冊登記機構是保障碳市場平穩有效運作的重要支撐。2021年,我部印發《關於發佈<碳排放權登記管理規則(試行)>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和<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試行)>的公告》,明確全國碳排放權註冊登記機構成立前,由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擔全國碳排放權註冊登記系統賬戶開立和運作維護等具體工作,註冊登記機構負責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統一結算。近年來,設立在武漢的註冊登記機構在發電行業配額分配、註冊登記、交易統一結算等方面,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平穩安全運作。截至2025年6月底,全國碳排放權註冊登記系統連續4年957個交易日實現零差錯、零中斷,共計服務註冊登記賬戶約3908家、發放配額約279億噸,累計清算約15.19萬筆,清算金額約918.58億元。
發展碳金融産品的前提是碳配額現貨市場的健康有序運作和金融等風險的有效防範。由於金融衍生品交易對法律制度、註冊登記系統、監管和風控能力、市場誠信環境等都有較高要求。為有效防範風險,在全國碳市場運作初期僅在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間開展配額現貨交易。目前,部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場在發展碳金融方面先行先試,進行了有益探索。
2025年2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高品質發展實施方案》,引導金融機構積極支援國家和區域碳交易市場建設,完善配套金融服務。圍繞企業碳配額或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穩妥有序開展碳金融相關業務。鼓勵有條件的銀行保險機構充分運用企業碳賬戶、個人碳賬戶等涉碳數據,主動拓展與碳賬戶相關的綠色金融服務場景。做好氣候投融資重點項目金融對接,強化金融支援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金融服務。積極支援綠色低碳技術的開發推廣應用,圍繞清潔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碳捕集、利用、封存(CCUS)等低碳、零碳、負碳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做好金融服務。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在實現全國碳市場平穩健康運作和有效防範金融等方面風險的基礎上,健康有序發展碳金融。一是加強對碳金融活動的監督管理,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做好金融服務,支援銀行等金融機構規範碳質押融資業務。二是穩妥推進符合要求的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參與全國碳市場交易,適時引入其他非履約主體。三是完善全國碳市場資金清算機制,在推進全國碳排放權註冊登記機構組建過程中予以統籌考慮,並進一步研究專門設立清算所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