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珍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快我國水功能區劃調整和管理的建議”,由我部會同水利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不少地方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狀況發生顯著變化,部分水功能區不適應水生態環境保護、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要求等問題逐步顯現,有必要加快開展水功能區劃及管理制度優化調整工作。
一、關於健全完善水功能區劃分標準和調整程式
《水功能區劃分標準》(GB/T 50594-2010)明確水功能區分級分類系統和指標、劃分程式、劃分方法等。2011年,國務院批復《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2011-2030年)》,明確全國4493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的空間範圍、主導功能、水質目標等要求。2017年,水利部出臺《水功能區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以及其他水功能區劃調整的程式要求。2018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將編制水功能區劃職責劃轉至生態環境部。為更好發揮水功能區劃作用,2019年以來,我部組織開展4輪次深入調研,並與北京、遼寧、上海、江蘇、浙江、湖北、四川、陜西、青海等省份及七個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開展座談,廣泛聽取各地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等部門意見建議。2024年以來,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提出的“優化調整水功能區劃及管理制度”要求,組織開展水生態環境功能及分區理論、“三水”(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指標目標協同制定方法、流域空間管控體系優化、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制度等專題研究,探索優化調整水功能區劃及管理制度的技術路徑,推動水功能區劃在水生態環境管理中更好發揮基礎性、引導性作用。下一步,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根據研究成果健全完善水功能區劃分標準和調整程式,適時開展水功能區劃及管理制度優化調整工作。
二、關於推動水功能區與水環境控制單元有機整合
現行的水功能區是指為滿足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需求,根據水資源的自然條件和開發利用現狀,按照流域綜合規劃、水生態系統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依照其主導功能劃定範圍並執行相應保護和管理要求的水域。水環境控制單元是地表水控制斷面對應的匯水區域,用以把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分解落實到相關行政區域,推動落實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措施。2019年,我部印發《關於開展“十四五”國控斷面設置和水環境控制單元細化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水功能區考核斷面與“十三五”地表水國控斷面整合,通過建立水功能區與“十四五”國控斷面對應關係,將水功能區保護責任落實到相應行政區域。“十四五”期間,基於國控斷面水質目標確定全國、各省份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年度目標,實現了水功能區與地表水環境品質管理的內在統一。2025年,組織完成“十五五”地表水國控斷面設置工作,將支撐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作為重要考量,實現水環境與水生態監測“一張網”。下一步,我部將根據“十五五”地表水環境品質管理需要,及時優化調整水功能區管理相關要求,推動水功能區水質持續改善。
三、關於打通水裏岸上,推進“三水”目標管理
“十四五”期間,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按照“流域統籌、區域落實”的思路,打通岸上和水裏,以保護水體生態環境功能、明晰各級行政區域責任為目的,建立包括“全國—流域—國家重要水體(水功能區)—控制單元—行政區域”五個層級、覆蓋全國的流域空間管控體系。按照尊重自然産匯流過程及排水特徵、兼顧行政區劃邊界、保證區域完整性等原則,將全國劃分為3439個國控斷面匯水範圍,明確包括水功能區在內的各國控斷面陸域責任區域範圍,將治污責任細化至鄉鎮,支撐精準治污、科學治污。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2021年以來,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農業農村部等部門積極推進長江流域水生態考核試點工作,在總結國內外相關標準規範和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制定出臺《長江流域水生態考核指標評分細則(試行)》,建立以水生態系統健康為核心,以水生境保護、水環境保護、水資源保障為支撐的指標體系,明確2022-2024年在長江流域17個省(區、市)開展水生態考核試點並確定考核基數,2025年開展第一次考核。持續完善水生態監測標準體系,制定出臺《水生態監測技術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監測與評價(試行)》《水生態監測技術指南 湖泊和水庫水生生物監測與評價(試行)》兩項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標準,統一規範河流、湖泊和水庫水生生物監測與評價技術要求。上述工作為研究制定水功能區“三水”保護目標打下堅實基礎。下一步,我部將按照水陸統籌、“三水”統籌的思路,加快推進水功能區劃及管理制度優化調整相關研究,更好落實水功能區保護治理責任,推動由單一水質目標管理向“三水”目標管理轉變。
四、關於加強水功能區劃實施與保障
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相繼實施,對未達到水質目標的水功能區提出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和排污口設置要求。我部制定出臺《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導則 入河排污口設置》等文件,進一步明確根據水域功能保障需要確定入河排污口允許的污染物排放量等相關要求。按年度開展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考核,結果作為國務院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內容。2024年,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93%,超出年度目標6.6個百分點,保持穩中向好態勢。下一步,我部將加快研究完善水功能區相關管理制度,配合做好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不斷強化水功能區監督管理,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推動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5年7月25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7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