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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7980號建議的答覆

2025-07-29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5-07-29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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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珍等2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深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的建議”,由我部會同水利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飲水安全是人民生活的一條底線。我部高度重視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會同有關部門全力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準。你們提出的關於深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建議,對我們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一、關於修訂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範
  2015年12月,我部發佈《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範》(以下簡稱《技術規範》)。《技術規範》以保障水質安全為核心,規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量與水質、水源地環境管理狀況及變化趨勢評估的技術方法,形成覆蓋縣級以上和鄉鎮級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的綜合評估框架。根據城市和農村水源地的不同特點,定期組織地方開展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和鄉鎮級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基礎資訊調查,推動提升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和環境管理水準。截至2024年底,全國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達到96%;全國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率達到98.2%,立標率達到94.6%。
  為進一步指導地方規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建設,結合新時期水源保護面臨的新形勢,我部將推動《技術規範》修訂工作,加強以階段性問題為導向,優化調整指標體系,完善評價及計算方法,推進水源地評估工作走深走實。
  二、關於因地制宜合理劃定水源保護區(範圍)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是國家確立的保障飲用水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我部高度重視水源保護區劃分,會同各地積極推進相關工作。一是構建全國統一規範的保護區劃分立標技術體系。印發《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範》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技術要求》,分別對保護區劃分、現場定界,以及保護區警示標誌、地理界標設置等作出要求。二是推進地方合理劃定水源保護區(範圍)。我部聯合水利部印發《關於推進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在保障水源地水質的前提下,結合水源地所處的地形地貌,利用具有永久性的明顯標誌,因地制宜合理確定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截至2025年6月底,全國已劃定1.99萬個鄉鎮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三是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區水源地實際情況,積極研究制訂地方政策文件。如廣東省發佈《廣東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指引》,提出地方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法和要求;隴南市出臺《隴南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明確規定分散式飲用水水源要按照不同水源類型劃定保護範圍;重慶市印發《關於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的函》,要求多部門參與技術審查並開展現場勘察。
  為進一步規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勘界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範》等要求,我部正組織制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勘界技術指南》,為構建全國統一、標準規範、動態更新的全國“一張圖”數字化監管體系提供技術支撐。
  三、關於科學制定飲用水水源水質考核評價標準
  “十四五”期間,我部按照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精準客觀的原則,開展飲用水水源水質評價考核。我國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評價,主要依據《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地下水品質標準》《地表水環境品質評價辦法(試行)》執行;龍頭水水質監測評價,主要依據新修訂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由於標準制訂的時間及定位不同,標準間存在部分監測指標不銜接。
  為進一步有效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2023年10月,我部啟動《飲用水水源地水環境品質標準》(以下簡稱《水質標準》)制訂工作,統籌考慮對人體健康構成風險的各類污染物,推動納入氟化物、高氯酸鹽、全氟化合物等常規和新污染物指標,建立以水源地為核心的水環境品質標準,實現從水源到水龍頭的一體化監管。截至2025年6月底,《水質標準》已完成社會公開意見徵集,正在進一步修改完善。
  四、關於加快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規劃及工程建設
  一是我部聯合水利部印發《關於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對新建、改建、擴建的農村飲水工程,工程建設單位應在選址階段進行水量、水質、水源保護區或保護範圍劃分方案的論證;水源保護區和保護範圍的劃分、標誌建設、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應與農村飲水工程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驗收。二是發展改革委聯合水利部印發《關於做好“十三五”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落實地方主體責任,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水源保護、水質監測評價“三同時”制度,加快建立“從源頭到龍頭”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運作管護體系。三是水利部印發《關於加快推動農村供水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農村供水“3+1”標準化建設和管護模式,優化農村供水工程佈局,優先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大力推進集中供水規模化,因地制宜實施小型供水工程規範化建設和改造,積極推行農村供水縣域統管和專業化管護。截至2024年底,全國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4%,規模化供水工程覆蓋農村人口比例達到65%,全國近半縣域實現農村供水縣域統管。
  五、關於實事求是安排項目支援方向
  近年來,我部積極配合財政部,不斷加大水污染防治資金支援力度。2021-2024年,中央財政累計下達水污染防治資金978億元,支援全國各地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等工作,已支援各地實施科爾沁左翼中旗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規範化建設工程等4800余個項目。同時,考慮到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類工程項目特點,對項目總投資進行充分研究,在2021年和2025年修訂的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中,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工程項目總投資額不作要求,為地方工程項目申報和實施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六、關於綜合協調水源保護區日常巡查及監管
  一是我部印發《關於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的指導意見》等文件,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加強跨區域、跨流域、跨部門協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二是配合水利部建立健全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名錄庫,明確水源地管理單位,要求地方指導、督促農村飲水工程管理單位,建立健全水源巡查制度,及時發現並制止威脅供水安全的行為。三是強化農村水源地科技支撐。指導地方加強水源地智慧監管,持續開展縣級以上集中式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衛星遙感動態監測,及時發現並交辦問題線索,2024年交辦違法建設項目線索56條。此外,地方正加速人工智慧、智慧監控等技術融入水源保護工作。如重慶市整合22個部門860余項數據,構建涵蓋1.5萬餘個感知點的“空天地”一體化監測網,對飲用水水源地實現了全面、實時監控預警。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推進飲用水水源地水環境品質標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勘界技術指南、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範等制修訂工作,全面推行農村供水“3+1”標準化建設和管護模式,指導地方構建水源巡查監管制度,推動各地圍繞有關水源地保護資金支援方向,積極謀劃資金項目,持續改善全國飲用水水源地水環境品質。
  感謝你們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5年7月25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7月2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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