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龍倜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支援湖北十堰申報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項目的建議”,由我部會同財政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丹江口水庫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是保障北方受水區特別是首都地區供水安全的“生命線”。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從守護生命線的政治高度,切實維護南水北調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質安全,要把水源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為重中之重,確保“一泓清水永續北上”。生態環境部、財政部等部門高度重視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以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為重要抓手,加強政策資金支援,推動流域水生態環境品質改善。
一、大力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2021年以來,我部出臺《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參考指標(試行)》,明確“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的內涵要求。印發國家層面《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清單》,確定2573個水體保護建設目標任務,涵蓋十堰市丹江口水庫、黃龍灘水庫、漢江、神定河、泗河等19個水體。經國務院同意,聯合有關部門印發《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行動方案(2025—2027年)》,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大力推進河湖生態保護與建設。指導地方把老百姓身邊的小微水體納入管控範圍,加大治理保護力度,實現讓群眾“推窗見綠、開門見景”,增強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持續開展美麗河湖優秀案例徵集活動,已選樹三批、94個優秀案例,其中湖北省宜昌市黃柏河、荊門市漳河水庫入選,發揮“學有榜樣、做有尺規、行有示範、趕有目標”的引領作用。
二、強化丹江口庫區及上游生態環境保護。經國務院同意,200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建立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際聯席會議機制,先後組織編制《丹江口庫區及上游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一五”至“十四五”規劃,多次組織召開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際聯席會議,協調推動水質監測網路建設、重點入庫河流治理、上游水土保持等一批重點工作,組織實施一系列重大項目,形成水源區生態保護的整體合力。“十四五”以來,我部組織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會同河南、湖北、陜西三省生態環境廳,南陽、十堰等五市人民政府建立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區水生態環境保護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開展水源區生態環境形勢會商,推動資訊共用、聯防聯控等工作,切實保障丹江口水質安全。
三、深入開展流域綜合治理。2023年,經國務院同意,我部聯合有關部門印發實施《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將丹江口水庫納入長江流域重要保護水體,安排部署污水管網建設改造、歷史遺留礦山污染排查整治、庫區消落帶治理等重點任務,開展規劃中期評估,持續推動規劃任務落地,指導地方加大污染治理和保護修復力度。發佈《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出臺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規範化建設等系列技術指南,指導各地規範開展“查、測、溯、治、管”。截至2024年底,丹江口庫區及上游已累計排查出入河排污口5600余個,整治完成率超過80%。印發《關於做好2025年重點湖庫水華防控工作的通知》《2025年重點湖庫突發大面積水華和水生態失衡問題“一湖一策”工作方案》,將丹江口水庫納入重點管控範圍,加強水華監測預警與形勢分析,在水華易發期組織開展現場巡查,指導地方落實水華應急防控措施,有效防範水環境風險。
四、持續加大資金支援力度。2021-2024年,中央財政累計下達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資金59.0億元,支援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態保護修復、水污染防治監管能力建設等工作。上述資金通過切塊方式下達到省級,省級財政結合實際情況和自有資金統籌下達十堰市5.0億元,支援實施丹江口水庫(武當山轄區)庫周生態環境敏感區域生態修復工程、丹江口庫區犟河支流枧堰溝水生態修復工程、丹江口庫區支流天河觀音鎮至河口段水生態修復工程等10余個項目,為保障丹江口水質安全發揮了重要支撐作用。為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引領作用,2025年1月,財政部聯合我部印發《關於組織申報2025年中央財政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項目的通知》,指導包括湖北省在內的各地科學謀劃申報內容。目前,湖北省十堰市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項目已進入中央財政擬支援項目公示名單。
通過不懈努力,水源區水質持續向好,水源涵養能力不斷增強。2024年,丹江口水庫及中線取水口陶岔水質為Ⅰ類,16條主要入庫河流中,漢江、丹江等14條河流水質保持Ⅱ類及以上,湖北泗河、神定河水質為Ⅲ類,均達到“十四五”水質考核目標,保障了南水北調中線水質安全。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財政部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健全完善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政策措施,加大指導幫扶力度,強化資金支援保障,推動各地加快建成一批“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美麗河湖。配合有關部門編制“十五五”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規劃,指導地方進一步做好水源區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等工作,不斷提高水源區生態環境保護水準。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5年7月23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7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