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正蘭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推動柴油機降碳減排的提案”,由我部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柴油機廣泛應用於公路、鐵路和水路貨運,以及工程、農林牧漁施工作業和發電等領域,是我國大中型城市空氣污染物的重要來源。2023年,我國中重型柴油貨車和工程機械保有量分別約為880萬輛和900萬台,氮氧化物排放量461萬噸,約佔全國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的48%。近年來,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深入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柴油機綠色低碳水準顯著提升。針對您的建議,我們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強化政策引領推進柴油機源頭減排
(一)推廣應用新能源車輛機械。2022年11月,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提出實施柴油貨車清潔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行動,加快推動新能源化發展。要求重點區域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輕型環衛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因地制宜加快推動物流園區、港口等領域以及火電、鋼鐵、煤炭等工礦企業新增和更新的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在政策推動下,全國新能源重卡銷量快速增長,2024年銷售8.2萬輛,同比增長140%。
(二)推動柴油機相關排放標準升級。2020年,我部發佈《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 20891-2014)修改單,規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第四階段排放標準。2023年7月1日,全國全面實施《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7691-2018),不滿足國6b階段要求的新發動機不得生産、進口、銷售和投入使用。
二、加強在用柴油機排放治理
(一)強化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能力。2020年6月,我部會同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推動建立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對汽車排放形成有效閉環管理。2021年12月,我部發佈《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規範》(HJ 1237-2021)和《汽車排放定期檢驗資訊採集傳輸技術規範》(HJ 1238-2021)兩項標準,進一步規範汽車排放檢驗工作,提升檢驗品質。2025年5月,我部、最高法、最高檢等九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機動車環境監管的意見》,強化機動車排放檢驗與維護治理,將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納入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計劃。
(二)加快淘汰高排放老舊車輛機械。2024年3月,國務院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提出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貨車。2025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關於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將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範圍擴大至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貨車。2025年,我部推動將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非營運中重型貨車和國二及以下工程機械納入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補貼範圍。
(三)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理。我部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指導各地依法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截至2023年底,全國共有32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劃定排放控制區,對控制區內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環保監管與核查。
三、加快推進汽車節能減排技術發展
2023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將選擇性催化還原裝置、三效催化轉化器、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濃度感測器、汽油機顆粒捕捉器等機動車尾氣治理技術列為鼓勵類汽車産業;將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採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等列為淘汰類落後産品。2025年5月,我部印發2025年《國家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將氫燃料動力船舶關鍵技術等15項技術列為交通領域降碳示範或推廣技術。
您提出的推動柴油機降碳減排的建議,對於我們開展工作具有重要參考意義。下一步,我們將認真研究,與工業和資訊化部等部門持續推進移動源減污降碳協同發展。一是加快制定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下一階段排放標準,強化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二是加快發展零排放貨運,推動超低和近零排放車輛規模化應用、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低碳應用。三是加大新技術推廣應用,支援開展柴油機減污降碳技術研究。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