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進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修訂《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的提案”,由我部會同國家疾控局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一、現行標準的引領作用
現行《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 3095—2012)于2012年修訂發佈,2016年全面實施。其中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二級標準限值為35微克/立方米,對應世界衛生組織《全球空氣品質指南》的第一階段過渡期目標。標準實施以來,為我國實現經濟發展和環境向好“雙贏”發揮了重要引領作用。與2015年相比,2024年全國國內生産總值上升了63%,汽車保有量增長了111%,但是PM2.5濃度卻下降了36%,重污染天數減少了68%;PM2.5年均濃度達標城市數量達到252個,比2015年增加了138%。
二、積極推動相關工作
(一)生態環境部積極推動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修訂
誠如您所言,隨著我國空氣品質逐步改善,達標城市數量不斷增多,從保護健康、目標引領、國際比較等方面來看,現行標準的引領作用已經有所減弱。為進一步保護人體健康,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要求,生態環境部啟動了修訂《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及其配套技術規範工作的立項程式,目前已取得積極進展。一是全面評估現行標準實施效果,深入剖析新形勢下面臨的問題和挑戰;二是深入評估污染物健康影響和我國發展階段,科學設定有關污染物標準限值;三是同步研究完善標準配套的監測、評價等技術規範,著力提升環境管理水準。
(二)國家疾控局積極推動環境與健康工作
一是開展空氣品質健康影響監測與防護,系統掌握空氣污染對兒童及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全生命週期健康影響,為做好環境與健康工作提供基礎數據和科學依據。二是基於我國空氣污染的人群健康風險,更精準地提供健康防護指導。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科學有序推進標準修訂。一是聚焦公眾健康,重點關注對健康影響最大的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科學評估污染物健康影響。二是統籌發展與保護,對標美麗中國建設要求,綜合考慮我國的發展階段、空間佈局、産業結構、資源稟賦和環境容量等因素,合理設定標準限值。三是構建科學全面的評價標準體系,不僅修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還要同步修訂配套監測、評價等技術規範,整體提升大氣環境品質管理水準。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