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曉風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穩定中小規模養殖,促進鄉村振興建議的提案”,由我部與自然資源部、金融監管總局分別辦理。經認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職能部分答覆如下:
我部認真貫徹落實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有關工作部署,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管,聯合有關部門統籌推動畜牧業綠色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您提出的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我們將在工作中認真研究吸納,持續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督指導,聯合相關部門推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一、相關工作進展
一是持續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聯合農業農村部印發《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編制指南(試行)》,指導全國畜牧大縣依法印發和實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以土地承載力為基礎,引導優化養殖業佈局,促進種養迴圈,持續提升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準。配合農業農村部印發《畜禽養殖場(戶)糞污處理設施建設技術指南》,指導畜禽養殖場(戶)科學建設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規範畜禽糞肥就地就近還田利用,防止污染環境。聯合農業農村部在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組織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總結推廣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典型案例,促進農業綠色發展與農民增收。
二是探索畜禽養殖行業排污權交易。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對排污權交易的初始確權、有償使用、交易等環節進行規範,初步建立排污權交易政策框架。我部多次聯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開展實地調研,指導和推動地方試點取得積極進展。截至2024年6月,全國共28個省份不同程度參與排污權交易工作。其中,針對農業污染源排污權交易,在符合關於“工業污染源不得與農業污染源進行排污權交易”規定的基礎上,鼓勵對畜禽養殖類項目實施總量控制的地區,因地制宜探索開展行業內的排污權交易,強化相關企業的污染物排放量監測計量能力水準,確保核算減排量的準確性和公平性。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錨定美麗中國、美麗鄉村建設,持續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督指導,聯合相關部門推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一是強化畜禽養殖環境監管。繼續運用遙感等手段發現和推動解決畜禽養殖污染突出問題。推動散養密集區因地制宜建立畜禽糞污收運利用系統。二是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強化頂層設計,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排污權交易制度,規範和完善關鍵環節機制。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