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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政協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04531號提案答覆的函

2025-06-27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5-06-27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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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炳江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出臺國家品質標準減少石油焦污染的提案”,由我部與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分別辦理。經認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職能部分答覆如下:

  誠如您所言,加強高硫石油焦監管,減少石油焦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對於促進空氣品質持續改善,推動相關産業綠色低碳轉型,實現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您提出的有關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我們將認真研究吸納。

  近年來,我部高度重視高硫石油焦作為工業燃料産生的大氣污染問題,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開展污染治理攻堅行動,加強日常監督執法,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生産經營,推動大氣環境品質持續改善。

  一、強化源頭管控,完善石油焦相關政策要求

  研究制定《高污染燃料目錄》,將石油焦列為高污染燃料,推動各地依法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在禁燃區內燃用石油焦。強化源頭管控,推動在《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中明確提出,重點區域新改擴建用煤項目,依法實行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審批;不得將使用石油焦、焦炭、蘭炭等高污染燃料作為煤炭減量替代措施,應從源頭削減石油焦的使用量。

  二、強化污染防治,組織開展大氣污染攻堅行動

  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印發《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明確要求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工業爐窯禁止摻燒硫含量大於3%的高硫石油焦。玻璃行業全面禁止摻燒此類高硫石油焦,推動工業爐窯裝備與污染治理水準提升。出臺相關政策,大力推動工業領域石油焦清潔替代。針對以石油焦為燃料的工業爐窯,提出加快實施天然氣、電力、氫能等清潔低碳能源替代工程,在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率先落地。建立政策配套激勵機制,對符合國家清潔能源替代技術規範、污染物減排效果顯著的項目,給予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援。

  三、強化日常監管,嚴厲打擊突出環境違法行為

  將地方違規使用高硫石油焦,違法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情況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對問題突出的予以公開曝光,壓實地方責任。將生産和使用石油焦的企業作為重點區域空氣品質改善監督幫扶的檢查重點。“十四五”以來,累計檢查相關企業200家次,發現各類環境問題525個。其中,超標排污、偷排偷放、不正常運作污染防治設施等突出環境問題54個。針對發現的問題全部“拉條挂賬”,交辦地方依法查處和整改。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持續發揮污染物自動監控遠端監管優勢,建立排放超標、異常波動、虛假標記等異常線索識別規則,實時預警提醒異常排放的工業企業,指導屬地生態環境部門開展現場核實,督促相關企業依法合規達標排放。二是組織開展針對性核查,通過排污許可證數據庫識別使用石油焦作為燃料的工業企業,調度地方開展現場核查和排放監測,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等突出環境違法行為。近期,將組織開展針對第一批55家企業的核查。三是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國家強制性石油焦品質標準,為依法管理提供標準依據。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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