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富文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完善中國特色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的提案”,由我部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自然資源部、國家林草局分別辦理。經認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職能部分答覆如下:
您在提案中對我國生態環境立法的進展和問題作了中肯的分析評估,並建議通過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所提建議非常具有針對性,對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法律體系、做好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一、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環境領域立法取得全方位、開創性、歷史性成就,覆蓋全面、務實管用、嚴格嚴密的“1+N+4”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環保法律體系初步形成,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但誠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我國生態環境法治建設與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以及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比,仍然存在許多短板和不足。
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是黨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是以法典化立法方式對我國現有的生態環境法律制度機制和規則規範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整合昇華,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進行必要的制度創新,增強我國生態環境法律制度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對於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以法治方式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重大意義。
二、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進展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要求,“強化美麗中國建設法治保障,推動生態環境、資源能源等領域相關法律制定修訂,推進生態環境法典編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全國人大常委會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提出,“紮實推進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作配合,廣泛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對現行生態環境法律制度規範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形成高品質的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提出,“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後,適時進行分拆審議,修改完善”。
2023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經過一年多的緊張工作,2025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對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並於4月30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同時轉有關部門徵求意見。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正在根據各方面反饋意見,對草案進行修改完善。
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正式啟動以來,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積極響應,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等做好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一是起草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建議稿,及時報送立法機關參考。二是配合開展重大制度和關鍵問題研究論證。圍繞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系統梳理改革成果,重點提出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新污染物治理、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對等制度建議;圍繞調整完善生態環境監管制度,重點提出強化基層生態環境部門執法權,加強對環評、監測等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管,完善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管等建議。三是配合開展調研論證等相關工作。協助立法機關多次開展實地調研,全面了解生態環境法律制度實踐情況、存在問題和完善意見。針對草案徵求意見稿,組織進行深入研究,結合生態環境管理實踐,提出意見建議。
三、草案規定的主要內容
草案分為總則編、污染防治編、生態保護編、綠色低碳發展編、法律責任和附則編等五編,共1188條、約16萬字。我們注意到,提案所提問題,在目前的草案中已有所回應。例如,關於“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高度謀劃發展”的整體性,草案第一條將“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作為立法目的,第四條將“國家採取有利於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作為基本工作方針;關於“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系統性,草案第五條規定“完善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體制機制”;關於“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的協同性,草案第三十二條規定“國家加強生態的保護與修復,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與修復,實行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系統治理”,並設“生態保護編”對生態系統保護作出全面規定;關於“統籌産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的實效性,草案第四條規定“統籌産業結構調整、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和綠色低碳發展”。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全力配合立法機關做好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注重實踐總結、強化專業支撐,廣泛吸納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等各方面意見,積極向立法機關反饋,為編纂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系統規範協調的生態環境法典提供有力支撐。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