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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報》署名文章: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 改革完善生態環境信訪工作機制

2020-01-15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0-01-15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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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部長 李幹傑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是我們黨站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點上召開的一次具有開創性、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會議。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提出,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訪制度。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總書記強調,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幹部要堅持把信訪工作作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項重要工作,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要切實依法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注重源頭預防,夯實基層基礎,加強法治建設,健全化解機制,不斷增強工作的前瞻性、系統性、針對性,真正把解決信訪問題的過程作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的過程。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我們做好新時代生態環境信訪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近年來,全國生態環境系統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和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問題作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2016-2018年,全國生態環境系統共受理群眾投訴159.2萬件,基本做到按期辦結,推動解決了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但是,由於我國生態環境品質與人民群眾期待還有較大差距,生態環境問題仍大量存在,生態環境信訪工作壓力持續加大。同時,生態環境信訪工作自身也存在體制機制不順暢、數據資訊不全面、制度保障不健全、辦理落實不到位、挖掘利用不充分等問題,難以有效適應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亟須改革完善生態環境信訪工作機制,推動有效解決群眾關切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信訪投訴是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途徑,是發現和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有力抓手。改革完善生態環境信訪工作機制,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論述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生態環境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點任務。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不斷改革完善信訪投訴工作機制,積極回應和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效能。
  一是全面加強黨的領導。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平臺,黨的領導是做好信訪工作的根本保證和最大優勢。我們必須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領導,構建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信訪工作大格局。生態環境系統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勇於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著力解決社會反映強烈、損害群眾健康的生態環境問題。要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把解決生態環境信訪問題作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和做好群眾工作的重要內容,帶著感情和責任疏導化解矛盾糾紛,把群眾反映的每個生態環境問題妥善解決好。
  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展經濟和保護生態環境都是為了民生。新中國成立70年來,人民群眾從“盼溫飽”到“盼環保”,從“求生存”到“求生態”,生態環境在人民群眾生活幸福指數中的地位不斷凸顯。當前,重污染天氣、黑臭水體、垃圾圍城、農村環境問題依然是民心之痛、民生之患。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作為民生優先領域,堅決摒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擺平就是水準”的錯誤思想觀念,充分認識到每解決一個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就是向生態環境品質改善目標邁進一步,就能多贏得一份人民群眾的信任與支援。要大力推進生態環境信訪工作,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把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檢驗工作成效的標準,充分貼近群眾、發動群眾、依靠群眾、服務群眾,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所想、所盼、所急,切實做到為了人民、服務人民。
  三是將信訪投訴作為精準發現生態環境問題線索的“金礦”。信訪投訴為精準發現和搜尋生態環境問題提供了重要資訊來源。比如,開展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2017-2018年向地方交辦的9萬餘個涉氣環境問題,一半左右是群眾投訴反映的。當前,一些環境違法行為手段越來越隱蔽,形式越來越多樣。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高度重視信訪投訴工作,讓老百姓充當我們的“千里眼”“順風耳”,成為我們發現問題的幫手、同盟軍,打一場污染防治的人民戰爭。堅決改變將信訪投訴視為“找麻煩、添亂子”的錯誤觀點,扭轉“掩蓋問題、擺平問題”的錯誤思維,及時回應、處理群眾的信訪投訴問題,使其成為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減壓閥”“穩定器”。對信訪投訴內容可查、問題具體、具有成案價值的進行分類梳理,形成信訪線索,並做好轉交辦理,將解決生態環境信訪問題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監督等工作統籌起來,與監管執法、環評審批、生態文明示範創建等業務結合起來,形成內外銜接、左右協調的聯動機制。
  四是創新信訪投訴工作方式方法。加快構建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大平臺、大數據、大系統”。積極推進來信、來訪、網上投訴、“12369”熱線電話、微信微網志、電子郵件以及其他信訪投訴渠道的統籌整合,加快打造一體化受理、分級辦理的信訪投訴雲平臺,實現生態環境信訪工作“一網登記、一網轉辦、一網處理、一網回復”,努力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要深入挖掘信訪數據潛力,加強定量分析和綜合研判,對群眾集中、反覆反映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提早實施預警,專案專辦;對發現的普遍性、典型性、傾向性問題,要集中分析處置,並作為行政審批、政策制定、區域環評、排污許可、資金使用等方面的重要參考因素。要加大信訪工作資訊公開力度,逐步實現信訪投訴問題的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可查詢、可跟蹤、可評價,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五是依法依規解決生態環境信訪問題。要規範信訪秩序,積極推進訴訪分離、逐級走訪,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堅持依法依規解決問題,牢固樹立法治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主體地位,發揮法律定分止爭的權威作用,確保生態環境信訪工作依法合規、不越紅線,決不能游離于法治之外解決問題,更不能為了化解一時一地矛盾而突破法律底線。要進一步規範生態環境信訪工作程式,推動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等措施落實到位,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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