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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發佈2020年全國生態環境品質簡況

2021-03-02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1-03-02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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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綜述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各地區、各部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為核心,推動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新的歷史性成效,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奠定堅實基礎。
  2020年,全國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進一步下降。“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生態環境9項約束性指標圓滿超額完成。
  二、大氣
  (一)環境空氣品質
  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7.0%,同比上升5.0個百分點。202個城市環境空氣品質達標,佔全部地級及以上城市數的59.9%,同比增加45個。PM2.5年均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10年均濃度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
圖1  2020年337個城市環境空氣品質各級別天數比例
  按照環境空氣品質綜合指數評價,168個重點城市中,環境空氣品質相對較差的20個城市(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依次是安陽、石家莊、太原、唐山、邯鄲、臨汾、淄博、邢臺、鶴壁、焦作、濟南、棗莊、咸陽、運城、渭南、新鄉、保定、陽泉、聊城、濱州和晉城市(濱州和晉城市並列倒數第20名),環境空氣品質相對較好的20個城市(從第1名至第20名)依次是海口、拉薩、舟山、廈門、黃山、深圳、麗水、福州、惠州、貴陽、珠海、雅安、台州、中山、肇慶、昆明、南寧、遂寧、張家口和東莞市。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3.5%,同比上升10.4個百分點;PM2.5年均濃度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北京優良天數比例為75.4%,同比上升9.6個百分點;PM2.5年均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5.2%,同比上升8.7個百分點;PM2.5年均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
  汾渭平原11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0.6%,同比上升8.9個百分點;PM2.5年均濃度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7%。
  (二)酸雨
  465個監測降水的城市(區、縣)中,酸雨頻率平均為10.3%,同比上升0.1個百分點。全國降水pH年均值範圍為4.39~8.43。其中,酸雨(降水pH年均值低於5.6)城市比例為15.7%,同比下降1.2個百分點;較重酸雨(降水pH年均值低於5.0)城市比例為2.8%,同比下降1.7個百分點;重酸雨(降水pH年均值低於4.5)城市比例為0.2%,同比下降0.2個百分點。酸雨類型總體仍為硫酸型。
  全國出現酸雨的區域面積約為46.6萬平方千米,佔國土面積的4.8%,同比下降0.2個百分點。主要分佈在長江以南、雲貴高原以東地區,包括浙江、上海的大部分地區、福建北部、江西中部、湖南中東部、廣東中部、廣西南部和重慶南部。
  三、淡水
  (一)地表水
  1940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3.4%,同比上升8.5個百分點;劣Ⅴ類為0.6%,同比下降2.8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數。
圖2  2020年全國地表水水質類別
  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浙閩片河流、西北諸河和西南諸河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7.4%,同比上升8.3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0.2%,同比下降2.8個百分點。
  西北諸河、浙閩片河流、長江流域、西南諸河和珠江流域水質為優,黃河、松花江和淮河流域水質良好,遼河和海河流域為輕度污染。
圖3  2020年七大流域和浙閩片河流、西北諸河、西南諸河水質狀況
  開展水質監測的112個重要湖泊(水庫)中,Ⅰ~Ⅲ類水質湖泊(水庫)比例為76.8%,同比上升7.7個百分點;劣Ⅴ類為5.4%,同比下降1.9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
  開展營養狀態監測的110個重要湖泊(水庫)中,貧營養狀態湖泊(水庫)佔9.1%,中營養狀態佔61.8%,輕度富營養狀態佔23.6%,中度富營養狀態佔4.5%,重度富營養狀態佔0.9%。太湖和巢湖均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和總磷;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為優、中營養;白洋淀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和總磷。
圖4  2020年重要湖泊(水庫)水質狀況
  (二)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
  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902個監測斷面(點位)中,852個全年均達標,佔94.5%。
  地表水水源監測斷面(點位)598個,584個全年均達標,佔97.7%;14個超標斷面中,10個為部分月份超標,4個為全年均超標,主要超標指標為硫酸鹽、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
  地下水水源監測點位304個,268個全年均達標,佔88.2%;36個超標點位中,5個為部分月份超標,31個為全年均超標,主要超標指標為錳、鐵和氨氮。
  (三)重點水利工程水體
  三峽庫區水質為優,匯入三峽庫區的38條主要河流水質為優。77個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98.7%,Ⅳ類為1.3%,同比均持平。其中,貧營養狀態斷面佔1.3%,同比持平;中營養狀態佔75.3%,同比下降2.6個百分點;富營養狀態佔23.4%,同比上升2.6個百分點。
  南水北調(東線)長江取水口水質為優。輸水幹線京杭運河裏運河段、寶應運河段、宿遷運河段、路南運河段、韓莊運河段和梁濟運河段水質均為優良;南四湖為中營養狀態,東平湖、洪澤湖和駱馬湖為輕度富營養狀態。
  南水北調(中線)取水口水質為優。匯入丹江口水庫的9條主要河流水質均為優,丹江口水庫為中營養狀態。
  四、海洋
  (一)管轄海域
  我國管轄海域海水水質較好,夏季一類水質海域面積佔管轄海域面積的96.8%,同比基本持平。渤海、黃海、東海和南海未達到第一類海水水質標準的海域面積分別為13 490平方千米、25 360平方千米、48 000平方千米和8 080平方千米,渤海、黃海未達到第一類海水水質標準的海域面積同比有所增加,東海、南海同比有所減少。劣四類水質海域主要分佈在遼東灣、黃河口、江蘇沿岸、長江口、杭州灣、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
  夏季呈富營養化狀態1的海域面積共45 330平方千米,其中輕度、中度和重度富營養化海域面積分別為20 770平方千米、9 450平方千米和15 110平方千米。重度富營養化海域主要集中在遼東灣、黃河口、江蘇沿岸、長江口、杭州灣、珠江口等近岸海域。
  (二)近岸海域2
  全國近岸海域水質總體穩中向好,優良(一、二類)水質面積比例為77.4%,同比上升0.8個百分點;劣四類為9.4%,同比下降2.3個百分點。
  沿海11個省(區、市)中,遼寧、河北、天津、山東、浙江、福建、廣東和廣西優良水質比例同比有所上升,劣四類水質比例有所下降;海南優良水質比例和劣四類水質比例均同比基本持平;上海優良水質比例同比有所下降;江蘇優良水質比例同比明顯下降。
  五、自然生態
  (一)生態品質
  2020年,全國生態狀況指數(EI3)值為51.7,生態品質“一般”,同比無明顯變化4,生態品質保持穩定。
  按照國土面積佔比計算,監測的2 583個縣域中,生態品質為“優”的共533個,佔16.8%;為“良”的共1 146個,佔29.8%;為“一般”的共703個,佔22.2%;為“較差”的共189個,佔26.9%;為“差”的共12個,佔4.4%。生態品質為“優”和“良”的縣域主要分佈在青藏高原以東、秦嶺—淮河以南、東北的大小興安嶺地區和長白山地區,面積佔國土面積的46.6%,同比增加2%;“一般”的縣域主要分佈在我國華北平原、黃淮海平原、東北平原中西部和內蒙古中部;“較差”和“差”的縣域主要分佈在內蒙古西部、甘肅中西部、西藏西部和新疆大部。
  (二)生物多樣性
  生態系統多樣性  我國具有地球陸地生態系統的各種類型,其中森林212類、竹林36類、灌叢113類、草甸77類、草原55類、荒漠52類、自然濕地30類;有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海島、海灣、河口和上升流等多種類型的海洋生態系統;有農田、人工林、人工濕地、人工草地和城市等人工生態系統。
  物種多樣性  我國已知物種及種下單元數122 280種。其中,動物界54 359種,植物界37 793種,細菌界463種,色素界1 970種,真菌界12 506種,原生動物界2 485種,病毒655種。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珍稀瀕危陸生野生動物406種,大熊貓、金絲猴、藏羚羊、褐馬雞、揚子鱷等數百種動物為我國所特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珍貴瀕危植物共8類246種,已查明大型真菌種類9 302種。
  遺傳資源多樣性  我國有栽培作物528類1 339個栽培種,經濟樹種達1 000種以上,原産觀賞植物種類達7 000種,家養動物576個品種。
  (三)受威脅物種
  我國已知脊椎動物4 357種(除海洋魚類)。其中,處於極危、瀕危、易危狀況的受威脅物種932種。受威脅物種中,有228種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包括85種極危物種、76種瀕危物種、67種易危物種。我國現有820種左右動物、1 400種左右植物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防止國際貿易造成過度開發。
  (四)森林
  據第九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2014-2018年)結果顯示:全國森林面積2.2億公頃,森林覆蓋率22.96%,森林蓄積量175.6億立方米。全國森林植被總生物量188.02億噸,總碳儲量91.86億噸。全國天然林面積1.4億公頃,天然林蓄積141.08億立方米;人工林面積8003.1萬公頃,人工林蓄積34.52億立方米。
  (五)草原
  全國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為56.1%,較2015年上升2.1個百分點。經初步核算,全國天然草原鮮草産量穩定在11億噸左右。
  (六)自然保護地
  我國已建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474處,面積98.61萬平方千米。建立風景名勝區1051處,其中,國家級風景名勝區244處,總面積約10.66萬平方千米。建立國家地質公園281處,總面積約4.66萬平方千米。建立國家海洋公園67處,總面積約7371.6平方千米。其中,建立東北虎豹、祁連山、大熊貓、三江源、海南熱帶雨林、武夷山、神農架、普達措、錢江源和南山等10個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區,總面積超過22萬平方千米,約佔我國陸域國土面積的2.3%。
  六、土壤
  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顯示:全國農用地土壤環境狀況總體穩定。影響農用地土壤環境品質的主要污染物是重金屬,其中鎘為首要污染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七、聲環境
  (一)區域聲環境
  開展晝間區域聲環境監測的324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等效聲級平均為54.0分貝。其中,14個城市晝間區域聲環境品質評價等級5為一級,佔4.3%6;215個城市為二級,佔66.4%;93個城市為三級,佔28.7%;2個城市為四級,佔0.6%。
  (二)道路交通聲環境
  開展晝間道路交通聲環境監測的324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等效聲級平均為66.6分貝。其中,227個城市晝間道路交通聲環境品質評價等級7為一級,佔70.1%;83個城市為二級,佔25.6%;13個城市為三級,佔4.0%;1個城市為四級,佔0.3%。
  (三)城市功能區聲環境
  開展城市功能區聲環境監測的311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各類功能區晝間達標率為94.6%,夜間達標率為80.1%。
  八、輻射
  (一)環境電離輻射
  全國環境電離輻射水準處於本底漲落範圍內。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實時連續空氣吸收劑量率年均值範圍為(49.8~194.4)nGy/h,處於當地天然本底漲落範圍內;累積劑量處於當地天然本底漲落範圍內。
  空氣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處於本底水準,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未見異常。
  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七大流域和浙閩片河流、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及重要湖泊(水庫)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處於本底水準,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未見異常。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中總α和總β活度濃度低於《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規定的指導值。
  近岸海域海水和海洋生物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處於本底水準,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未見異常,其中海水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遠低於《海水水質標準》(GB 3097—1997)規定的限值。
  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處於本底水準,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未見異常。
  (二)環境電磁輻射
  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環境電磁輻射水準低於《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規定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值。
  九、氣候變化
  (一)海平面
  我國沿海海平面總體呈波動上升趨勢。1980—2019年,我國沿海海平面上升速率為3.4毫米/年。2019年,我國沿海海平面比常年高72毫米,比2018年略高,為1980年以來第三高。2012—2019年我國沿海海平面均處於近四十年來高位。
  (二)碳強度
  經初步核算,2020年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1.0%,比2015年下降18.8%,完成“十三五”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8%的目標。
  1 富營養化狀態依據富營養化指數(E)計算結果確定。該指數計算公式為E=[化學需氧量]×[無機氮]×[活性磷酸鹽]×106/4500。E≥1為富營養化,其中1≤E≤3為輕度富營養化,3<E≤9為中度富營養化,E>9為重度富營養化。
  2 近岸海域是指《全國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確定的海域範圍。
  3 生態品質按EI值分為5個級別:優(EI≥75)、良(55≤EI<75)、一般(35≤EI<55)、較差(20≤EI<35)、差(EI<20)
  4 生態品質變化度分為4個級別:無明顯變化(|ΔEI|<1)、略微變化(1≤|ΔEI|<3)、明顯變化(3≤|ΔEI|<8)、顯著變化(|ΔEI|≥8)
  5 根據平均等效聲級數值範圍,將晝間區域環境噪聲總體水準等級劃分為5級:一級(≤50.0)、二級(50.1~55.0)、三級(55.1~60.0)、四級(60.1~65.0)、五級(>65.0)。
  6 本報告中所有類別、級別比例計算,均為某項目的數量除以總數,結果按照《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進行數值修約,可能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類別的綜合比例不等於各項類別比例加和的情況,也可能出現所有類別比例加和不等於100.0%的情況。下同。
  7 根據平均等效聲級數值範圍,將晝間道路交通噪聲水準等級劃分為5級:一級(≤68.0)、二級(68.1~70.0)、三級(70.1~72.0)、四級(72.1~74.0)、五級(>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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