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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考核獎優罰差激勵導向作用 寧夏撥付今年縱向生態補償資金2.18億元

2022-08-15 來源:中國環境報

2022-08-15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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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近日會同自治區財政廳下達全區各市、縣(區)2022年環境品質和污染物排放總量考核獎補資金2.18億元。其中,自治區財政獎補資金2億元,考核處罰資金0.18億元。海原縣生態環境各項指標完成較好,在各縣(區)當中獲得的獎補及生態補償資金最高,為1316萬元。
  據了解,自2018年起,寧夏開始實施財政投入與環境品質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掛鉤政策,每年對涉水涉氣8項指標進行考核,其中環境品質指標4項,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4項。每年安排2億元,對全面完成環境品質和污染排放物總量考核目標任務的市、縣(區)按照相應標准予以獎勵,對未完成考核目標任務的予以處罰。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由於處罰標準偏低,在這項政策開始實施的前兩年,部分市、縣(區)積極性不高。為進一步凸顯獎優罰差的效應,激發各地做好生態環保工作的積極性,自2020年起寧夏提高了處罰罰準,獎補標準由原來的1倍提高至5倍。
  從政策效應來看,全區各市、縣(區)生態環境領域真抓實幹的激勵效應進一步凸顯。全區生態環境狀況明顯改善。最新匯總的數據顯示,2016年至2020年,自治區各市、縣(區)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均呈正向變化。
  此外,各市、縣(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進一步壓實。2022年,除石嘴山市未完成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度目標任務和中衛市國控(區控)地表水斷面水質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外,其他市、縣(區)均完成了年度考核目標任務,處罰資金僅為0.18億元。
  截至今年,寧夏已累計兌現縱向生態補償資金10.1億元,其中,自治區財政獎補資金8億元;處罰資金2.1億元,處罰資金用於生態環境品質明顯改善的市、縣(區)生態補償。

  中國環境報記者崔萬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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