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支援園區項目建設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提出要進一步強化政府前期統籌,減少後續審批階段跨度用時;規範審批關聯事項,設定仲介服務和技術性審查時長;簡化重點環節審批手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與施工許可並聯實施。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快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完成市政工程、地下空間、生態環境保護等各類專項規劃,形成“一張藍圖”。各級政府要明確項目前期服務的部門職責,針對項目選址、環境影響等建設條件和要求,指導意向投資主體及時開展相關評估評價事項,做好項目前期手續辦理工作,減少後續審批階段跨度用時。同時,強化區域評估及應用,指導市、縣對園區內各類評估評價應評盡評,並及時對外公佈區域評估成果,明確適用情形。規划水資源論證、節能評估、環境影響評價等區域評估成果直接共用復用,區域內項目不再進行單項評估評價。符合規劃環評結論的建設項目可與規劃環評共用區域環境品質、污染源調查等資料,簡化選址符合性分析、總量控制要求等內容。
根據《若干措施》,河北省將設定仲介服務和技術性審查時長,納入審批環節、由政府部門委託第三方開展的技術性審查服務時限一般不超過15個工作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評審和設計方案專家評審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此外,河北省將調整環評審批時序、範圍,將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與施工許可並聯實施,不作為施工許可的前置條件,項目開工建設前應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拓寬驗收確權方式,對已滿足使用功能、符合項目整體品質安全要求、達到安全使用條件的建設工程,允許項目單位根據需要申請單體或分期竣工驗收,並辦理相應不動産登記手續。
中國環境報記者張銘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