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連結) |
1 |
巴音青格利鈾礦床(北部)地浸試驗研究環境影響報告表 |
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杭錦旗 |
中核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
中核第四研究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屬於新建項目,研究週期為3年。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試驗井場和水冶廠。試驗井場包括試驗鑽井、監測井、集控室、井場設施等。其中試驗鑽井包括條件試驗單元2組,含試驗井8個,其中抽出井2個,注入井6個;擴大試驗單元16組(包含條件試驗),含試驗井41個,其中抽出井16個,注入井25個,抽液量約112m3/h。水冶廠包括浸出液處理廠房、2個蒸發池、值班室、分析室、庫房及MVR蒸發裝置等輔助設施。 |
(一)施工期 廢氣主要為揚塵和燃油廢氣。揚塵採取合理安排施工計劃、灑水、圍擋、運輸車輛管理等抑塵措施;燃油廢氣採取選擇高品質燃料、加強日常維護等措施。廢水主要為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施工廢水用於場地綠化及灑水抑塵;生活污水産生量約0.32m3/d,在寢車收集後外運處理。固體廢物主要為鑽井泥漿、廢機油以及施工人員産生的生活垃圾。鑽井泥漿産生量約264m3,含岩屑量少的泥漿在施工過程中迴圈利用,含岩屑量較多的泥漿脫水後排入泥漿坑,泥漿坑最終覆土掩埋;廢機油産生量約22kg,儘量回收用於鑽機設備傳動、潤滑等,施工結束後仍有剩餘時,交由具備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産生量約10kg/d,在寢車垃圾箱收集後定期外運處理。 (二)運作期 氣載流出物主要産生於集液罐、浸出液處理廠房和蒸發池,集液罐釋放的222Rn在罐口處稀釋擴散,浸出液處理廠房通過廠房整體通風後排入大氣稀釋擴散,蒸發池通過大氣自然稀釋擴散;項目公眾個人劑量最大值為6.05×10-5mSv/a,遠低於項目劑量約束值0.01mSv/a的要求。非放射性廢氣主要為鹽酸罐鹽酸揮發産生的HCl,最近居民點處貢獻值為0.027μg/m3,疊加背景值後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 2.2-2018)附錄D中參考限值要求。放射性廢水主要為工藝廢水(吸附尾液4.84m3/d,反沖洗廢水2.63m3/d,轉型廢水0.59m3/d)、洗井廢水250m3/a、實驗廢水0.33m3/a和流散浸出液。工藝廢水中吸附尾液採用MVR處理,反沖洗廢水、轉型廢水和實驗廢水排入蒸發池處理;洗井廢水經澄清後重新注入井下;流散浸出液通過設置井場抽大於注比例來控制,並設置監測井及時發現浸出液在含礦含水層中的逸散;非放射性廢水主要為試驗人員生活污水,通過自建旱廁處理。放射性固體廢物主要為蒸發池殘渣、洗井殘渣、浸出液過濾殘渣、廢舊設備及零配件、MVR結晶鹽。蒸發池殘渣暫存于蒸發池,洗井殘渣、浸出液過濾殘渣、廢舊設備及零配件和MVR結晶鹽暫存于固體廢物間,定期運至納嶺溝地浸採鈾工程固體廢物庫;非放射性固體廢物主要為實驗室廢物、生活垃圾,實驗室廢物作為一般固體廢物處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後外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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