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批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連結) |
1 |
山東海陽核電項目5、6號機組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選址階段) |
山東省海陽市 |
山東核電有限公司 |
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 |
山東海陽核電項目5、6號機組工程擬建設2台國産化CAP1000壓水堆核電機組,單機額定電功率為1253MWe。項目環保投資6.18億元,約佔總投資比例為1.59%。 |
本工程施工期間採取灑水降塵、苫蓋、使用低噪聲設備、控制爆破量、選擇合適的施工時間、生活污水處理後回用或納管排入市政管網、生産廢水處理後達標排放等防治措施後,對環境影響有限的評價結論可信。 本工程運作期間配套建設了放射性“三廢”處理系統、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處理設施等。各類環境保護設施的設計性能可以滿足環境保護的要求。 本工程在正常運作和事故工況下對公眾個人造成的最大劑量低於標準限值。 通過上述環境保護措施,保證核電廠正常運作和事故工況下的輻射影響和非輻射影響均滿足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 |
建設單位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要求,提交了公眾參與説明。建設單位通過網路、報紙、現場張貼佈告等方式,開展了本工程選址階段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活動,包括環境影響評價資訊公開、徵求意見稿公示、公眾意見處理、報批前公告等。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