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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孫金龍: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2022-09-09 來源:宣傳教育司

2022-09-09 來源:宣傳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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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 孫金龍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創造性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生態環境系統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
  一、進入新時代,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開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工作,決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態文明建設從認識到實踐都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大步伐,創造了舉世矚目的生態奇跡和綠色發展奇跡。
  我們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佈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將綠色低碳迴圈發展作為推動高品質發展的內在要求和自覺行動,堅定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發展道路。2021年,我國高技術製造業增加值佔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提高到15.1%,清潔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上升到25.5%,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新能源汽車産銷量均居世界首位。到“十三五”末,我國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較2005年降低48.4%,超額完成下降40%~45%的目標,成為全球能耗強度降低最快的國家之一。
  我們以最堅定的決心和最有力的舉措推進污染防治攻堅,生態環境改善成效顯著,人民群眾獲得感明顯增強。與2015年相比,2021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34.8%,成為世界上治理大氣污染速度最快的國家。全國地表水Ⅰ~Ⅲ類斷面比例上升至84.9%,劣Ⅴ類水體比例下降至1.2%。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目標。大力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建成首批5個國家公園,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地近萬個,約佔全國陸域國土面積的18%,森林覆蓋率達到23.04%,是近20年來全球森林資源增長最多的國家。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300多種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野外種群數量得到恢復與增長。
  我們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治理,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協定》達成、簽署、生效和實施,宣佈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不再新建境外煤電項目。成功舉辦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第一階段會議,開啟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新征程。倡導建立“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和“一帶一路”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臺,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環境治理水準、增進民生福祉。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成就得到國際社會廣泛肯定,已成為全球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參與者、貢獻者、引領者。
  這些成績的取得,根本在於習近平總書記領航掌舵,在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學指引,在於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離不開全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一以貫之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治國理政的重要位置,創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刻回答了為什麼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什麼樣的生態文明、怎樣建設生態文明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美麗中國建設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內容。2013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體學習時強調,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2016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儘快把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來,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2017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推動綠色發展,建設生態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2018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出席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併發表重要講話,將“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作為新時代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必須堅持的重大原則之一,強調要加快制度創新,增加制度供給,完善制度配套,強化制度執行,讓制度成為剛性的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2019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推動生態環境品質持續好轉。2021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強化綠色發展法律和政策保障。2022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完善綠色低碳政策體系,要健全法律法規,完善財稅、價格、投資、金融政策。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學指引下,我國生態環境法治建設進入了立法力度最大、監管執法尺度最嚴、法律制度實施效果最為顯著的時期。
  (一)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持續完善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順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著力提高立法品質、加快立法步伐、豐富立法形式,生態環境領域立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實現了從量到質的全面提升。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2018年3月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將生態文明寫入憲法,明確提出“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2020年5月通過的民法典,在總則中明確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同時在物權編、合同編、侵權責任編等都體現了綠色原則的理念,並專章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作出規定。2020年12月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承擔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等職責的仲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行為納入刑法定罪量刑,對刑法原有的“污染環境罪”的適用情形提高處罰檔次,新增了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破壞自然保護地罪等新的罪名。
  同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系統制定修訂生態環境領域法律,制定長江保護法、濕地保護法、噪聲污染防治法、黑土地保護法等8部法律,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17部法律,生態環境領域相關法律達到30余部。特別是作為生態環境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環境保護法,于2014年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修訂通過,將生態文明建設必須遵循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則、基本制度以法律形式確立下來,對涉及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發展的各環節各方面作出有針對性的規定,尤其是明確了對環境違法行為加大法律制裁的具體措施,確立了按日連續處罰、環境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被稱作“史上最嚴”。這些法律,加上現行100多件行政法規和1000余件地方性法規,初步形成了覆蓋全面、務實管用、嚴格嚴密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十三五”期間,我國還制定修訂併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670多項,現行國家生態環境標準達到2200多項,成為法律法規執行的重要支撐。在推進國內立法的同時,我國已批准加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等數十項多邊國際環境公約。
  (二)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執法日益嚴格
  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以推動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開展監督與執法,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全面有效落實,彰顯法律威嚴。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從2018年開始,在連續4年對海洋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5部專項法律實施情況開展檢查的基礎上,2022年對環境保護法和長江保護法開展執法檢查。連續7年聽取和審議國務院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和專題調研,運用多種監督形式推動法律有效實施。
  生態環境部門嚴格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嚴懲重罰各類環境違法行為。2015年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全國累計下達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106.34萬份,罰沒款數額總計695.50億元。其中,2021年全國共下達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13.28萬份,罰沒款數額總計116.87億元,分別是新環境保護法實施前的1.6倍和3.7倍。2015—2021年,全國適用按日連續罰款案4478件,罰款金額約44.8億元;適用查封扣押案9.1萬餘件;適用限産停産案近3萬件;移送行政拘留案3.4萬餘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1.4萬餘件。2021年全國5類案件數量比2015年上升31.2%。
  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協同發力,加大對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行為的懲治力度。2017年,原環境保護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不斷完善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源共用和資訊發佈等工作機制。人民法院加強環境司法專門化建設,設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完善環境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等專門裁判規則。2021年,全國法院系統審結一審環境資源案26.5萬件,審結環境公益訴訟案4943件,同比增長38.97%;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公益訴訟案近17萬件,其中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87679件,佔公益訴訟案件總數的51.63%;各省級、地市級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門新啟動生態環境損害索賠案約7000件,涉及賠償資金約40億元。2020—2022年,生態環境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連續三年組織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查處涉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案11000余起,向公安機關移送2000多起,罰款8億多元。2021年以來,將打擊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納入專項行動,查處涉及自動監控環境違法案2000余起,向公安機關移送300多起,罰款2億多元。嚴肅查處30余家環評單位環評文件弄虛作假和120余起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典型案件。開展全國碳排放報告品質專項監督幫扶,嚴肅查處一批碳排放數據弄虛作假問題,公開4個典型問題案例。
  (三)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意識穩步提升
  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推進,執法與普法結合,監督與幫扶並重,不斷提高全社會環保意識、法治意識,把建設美麗中國化為全民自覺行動。
  生態環境部出臺《關於深化生態環境領域依法行政 持續強化依法治污的指導意見》,深入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法治政府建設,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準。印發《環境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關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通過對企業和社會公眾“送法到府”、加強培訓、以案釋法、發送法治宣傳短信等方式,聯合開展生態環境法治宣傳。一些地方創新開展“環保夥伴計劃”“普法+教育+懲戒”三位一體監管、對企業環保合規性全方位“把脈問診”等普法工作,推動企業全面履行保護環境、防治污染的主體責任,企事業單位守法意識持續增強。印發《“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提升公民生態文明意識行動計劃(2021—2025年)》《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範(試行)》,加強生態文明法律知識和科學知識宣傳普及,引導全社會自覺履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定義務,培養生態道德和環境友好型行為,自覺踐行綠色生活方式。落實環境資訊公開制度,印發《企業環境資訊依法披露管理辦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完善信訪投訴機制,推動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群眾用法律的武器保護生態環境。
  (四)生態環境黨內法規建設加快推進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從思想、法律、體制、組織、作風上全面發力,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環境領域黨內法規制度不斷健全,為推進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地見效提供了堅強有力制度保障。
  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章程(修正案)》,把“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寫入黨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更加完善。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修改黨章,增加“增強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意識”等內容。黨中央制定實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規定(試行)》等專項黨內法規,並在《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等10余部重要法規中,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重要制度安排,推動將黨的制度優勢轉化為生態環境治理效能。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關於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等數十項中央文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改革舉措。
  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建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自2015年底啟動對河北省的督察試點,到2018年實現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第一輪督察全覆蓋,並對20個省(自治區)開展“回頭看”。2019年第二輪督察啟動以來,已分六批完成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2個國務院部門、6家中央企業的督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均已建立省級生態環保督察制度。督察始終堅持嚴的基調和問題導向,敢於動真碰硬,緊盯甘肅祁連山生態破壞、陜西秦嶺北麓違建別墅、青海木裏礦區違法開採、長白山違建高爾夫球場和別墅、雲南昆明長腰山過度開發等一批破壞生態環境的重大典型案件整改,推動解決了一批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問題,成為推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硬招實招,有力促進了法律法規制度落地見效,得到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
  二、開啟新征程,建設生態文明、保護生態環境必須堅定不移推進生態環境法治建設
  儘管我國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但與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許多短板和不足,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生態環境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新污染物治理等領域法律規定還存在空白,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等方面法律法規標準不夠系統。同時,需要根據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對相應的法律法規制度進行修訂完善。二是依法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意識有待提升。部分企業守法意識弱,甚至不知法、不懂法;一些地區領導幹部法律意識淡薄,依法履職能力亟待提高,平時不作為、急時“一刀切”等問題時有發生,一些法律確立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措施尚未完全落實。三是生態環境執法方式不夠優化、執法能力尚有不足。利用“高科技”、隱蔽式的違法現象不斷增加,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明顯不足,執法手段單一、資訊化水準不高,新技術、新裝備運用不夠,環境違法行為發現難問題凸顯,取證難問題依然存在。
  黨的十九大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2020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強調,在統籌推進偉大鬥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的實踐中,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我們要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堅持依法應對重大挑戰、抵禦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
  “十四五”時期,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了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品質改善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更加需要發揮法治的引領、規範和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以高水準保護推動高品質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
  生態環境系統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準確把握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的歷史使命和目標任務,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堅定不移推進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密織法律之網、強化法治之力,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準、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建設
  配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現有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進行梳理,推動解決法律實施中存在的不適應、不協調、不一致問題。推動制定修訂應對氣候變化、黃河保護、青藏高原生態保護,以及海洋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價等方面法律,加快建立有效約束開發行為和促進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的生態文明法律制度。推動國際環境公約的國內轉化,及時制定配套辦法,積極配合開展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研究工作,使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更加科學完備、協調統一。
  加強法律體系協同配套工作,增強法律體系整體功效。推動制定修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生態環境監測、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生態保護補償和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管理等行政法規。制定修訂相關配套部門規章。制定修訂水、海洋、大氣、噪聲與振動、土壤和地下水、農業農村、放射性、生態監管、固體廢物與化學物質環境管理,以及溫室氣體排放、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生態環境基礎標準等生態環境標準規範。構建國家生態環境基準體系。鼓勵依法制定更嚴格的地方標準和統一的區域流域標準。
  (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實施體系建設
  全面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優化執法方式、完善執法機制、規範執法行為,做到陽光執法。建立健全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開展排污許可執法檢查。繼續嚴格大氣、水、土壤環境執法,以跨區域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碳排放數據和涉水、氣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問題為重點,組織開展執法專項行動。加強生態保護監管,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加強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青藏高原等重要區域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和國家戰略性重大工程生態保護監督管理。
  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聯動,實行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資訊共用、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篩查、重大案件追蹤辦理和修復效果評估。推動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與行政處罰、刑事司法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進行銜接。
  (三)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法治監督體系建設
  繼續配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開展執法檢查。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完善區域交叉檢查制度,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實現現場執法和案件辦理全程實時留痕、全過程記錄。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堅決排除對生態環境執法活動非法干預,堅決懲治腐敗現象。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堅決遏制一些地方生態環境執法不作為、亂作為、選擇性執法、逐利執法等行為。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復議和應訴案件辦案品質和效率,認真落實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復議建議,提升依法行政水準。
  強化社會監督,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資訊公開制度,督促排污企業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相關環境資訊。完善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暢通環保監督渠道,依法及時就地處理群眾信訪投訴舉報,對舉報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的有功人員依法予以獎勵和嚴格保護。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和跟蹤。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
  (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法治保障體系建設
  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開展執法機構規範化示範建設。加快補齊海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農業農村、生態監管等領域執法裝備不足的短板,提升重點區域、流域、海域和跨國界地區執法能力。創新執法方式,加強遙感衛星、紅外裝置、無人機、無人船等新技術新設備運用,加大線上自動監測等生態環境執法科技和資訊化保障力度,全面推動將線上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
  完善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加大行政人員、經費、資源、裝備等向基層傾斜力度,推進生態環境執法重心向市縣下移。強化綜合行政執法職能,統一著裝、證件、車輛標識及執法裝備。持續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專業化規範化建設,努力建設高素質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打造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
  黨的領導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最根本保證。要配合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將生態環境領域比較成熟、普遍適用的實踐經驗提煉為制度規定。堅決落實生態環境領域黨內法規制度,確保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地見效。認真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持續開展例行督察,適時開展督察“回頭看”,深化專項督察,切實推動督察整改,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三、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能力和水準
  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到2035年,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中華民族永續發展,順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生態環境修復和改善,是一個需要付出長期艱苦努力的過程。當前,我國生態環境穩中向好的基礎還不穩固,生態環境品質同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相比還有較大差距。今後,貫徹新發展理念一個更加凸顯的任務,就是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習近平法治思想明確要求,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加強生態環境法治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貫徹新發展理念,實現經濟從高速增長轉向高品質發展,必須堅持以法治為引領”;明確要求積極推進生物安全、生態文明等重要領域立法,填補空白點、補強薄弱點。
  生態環境系統要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能力和水準,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
  (一)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
  把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列入部黨組和部系統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作為部黨校幹部培訓必修課。各部門各單位建立健全定期學習制度,創新方式方法,通過學習會、報告會、研討會、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實現學習培訓全覆蓋,力求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義、明確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國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佈局、重點任務、重大關係、重要保障。要把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同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結合起來,同學習領會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結合起來,做到融會貫通。要加強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貫通研究,深刻把握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對生態環境法治建設提出的具體要求。圍繞提高生態環境立法品質這個關鍵,配合立法機關深入研究論證,把情況和問題摸清楚、研究透,提升法律制度設計的科學性和專業性,確保法律管用有效。加強重要法律制度實施成效跟蹤研究,為推進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提供科學依據。
  (二)大力宣傳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7月,經黨中央批准,生態環境部成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研究中心,正在加快打造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理論研究高地、學習宣傳高地、制度創新高地和實踐推廣平臺、國際傳播平臺。要發揮研究中心平臺作用,在宣傳闡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同時,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宣傳闡釋;在編寫出版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重要理論讀物和教材、組織召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研討會”、出版發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專刊時,將“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作為重點內容予以闡釋和解讀。創新傳播方式,拓展傳播平臺,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渠道,大力宣傳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生態環境法治建設的生動實踐和積極成效,充分展現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實踐偉力。經常性開展生態環境法治宣傳教育,指導企業學習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注重“以案釋法”,解讀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制度,培育、提升企業自覺守法的意識和能力,引導全社會增強法治意識、生態環保意識,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全民行動。
  (三)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
  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生態環境保護各環節和全過程,確保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確保核與輻射安全。要在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上下更大功夫,持續健全源頭預防、過程式控制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準,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集中解決老百姓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努力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生産生活環境。要認真履行國際公約,深度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環境治理體系。
  生態環境系統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切實在法治框架內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護。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決整治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不作為、慢作為以及敷衍應付、弄虛作假等突出問題,深入整治“一律關停”“先停再説”等“一刀切”行為,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加強對企業治污的監督幫扶,對存在問題的地方和企業,堅持從實際出發督促整改,避免處置措施簡單粗暴。要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係,處理好減污降碳和能源安全、産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眾正常生活的關係,為保持經濟平穩運作、社會大局穩定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源丨《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與實踐》專刊2022年第9期(《民主與法制》週刊2022年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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