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孫金龍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修訂《管理辦法》,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基加利修正案》和《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的重要舉措,是積極履行國際環境公約義務、展現大國擔當的具體行動。
會議強調,要切實抓好《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進一步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修訂進出口許可審批工作規則,全面開展《管理辦法》專題培訓,完善進出口許可審批資訊管理系統,持續開展消耗臭氧層物質管控行動,為推動全球履約作出新的中國貢獻。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于會文、郭芳,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廖西元,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董保同出席會議。
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出席會議。應急中心、機關服務中心、資訊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