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太平嶺核電廠3、4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造階段)和建造許可證申請審評監督情況、《磷石膏利用和無害化貯存污染控制技術規範》、《核技術利用放射性廢物庫運作管理技術規範》。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孫金龍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核安全,強調發展核電必須確保安全萬無一失。要堅決扛起保障核安全的政治責任,準確把握核安全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持續加強核安全監管工作,提高核安全監管能力。要壓實參建單位和業主單位主體責任,嚴格遵守核安全法規標準,加強核安全文化建設,確保工程建造品質可控和機組運作安全。要持續完善核電經驗反饋體系,做好建造、運作期間經驗反饋工作,切實提升我國核電整體安全水準。
會議強調,我國磷石膏堆存量大、綜合利用不足,要提高無害化貯存標準,明確充填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要求,推動磷石膏規模化消納利用。要進一步強化磷石膏利用處置過程生態環境監管,督促磷石膏産生企業及其生産經營者加強管理,有效防範磷石膏污染環境風險。
會議指出,要進一步規範核技術利用放射性廢物庫運作管理,做好技術規範的宣貫解讀,強化人員培訓和技術指導,不斷提升管理水準,確保核技術利用放射性廢物庫安全穩定運作。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于會文、郭芳,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廖西元,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董保同、李高,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任勇出席會議。
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機關各部門、應急中心、機關服務中心、資訊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