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當前位置:首頁 > 要聞動態 > 環境要聞

生態環境部召開部常務會議

2026-04-21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6-04-21 來源:生態環境部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4月20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運作階段)和3號機組運作許可證申請審評監督情況,以及《關於優化排污許可證(副本)格式的通知》。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孫金龍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確保核安全是積極有序發展核電的基礎和前提,要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和營運單位嚴格落實法律法規,持續完善經驗反饋體系,及時識別和處置安全隱患,不斷提高核電廠安全管理水準。要認真履行核安全監管職責,加快構建現代化核安全監管體系,持續提升監管能力,嚴格依法對核電廠實施監管,切實推動核電機組高品質建設、安全穩定運作。
  會議強調,優化排污許可證(副本)格式,有助於實現分要素、分排口管理,更好滿足依證排污和依證監管的需要。要加大新版排污許可證的宣傳和培訓力度,指導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系統掌握新格式新要求,做好排污許可資訊平臺優化升級,確保得到全面有效實施。要加強排污許可證在各環境要素管理中的應用,持續推動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著力提升固定污染源監管效能。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郭芳、董保同、徐必久出席會議。
  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機關各部門、應急中心、機關服務中心、資訊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