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生態環境基準工作方案(2026—2030年)》《射線裝置分類辦法(修訂草案)》。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孫金龍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生態環境基準體系,是推動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有效防範生態環境風險的內在要求。要結合科研基礎和實際需求,建立生態環境基準技術方法體系,完善國家生態環境基準數據庫,推動生態環境基準實際應用。要加強能力建設,健全生態環境基準管理制度,強化生態環境基準基礎研究,打造專業化隊伍,加快構建制度化、規範化國家生態環境基準工作格局。
會議強調,修訂《射線裝置分類辦法》對規範射線裝置管理、保障輻射安全、支撐行業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確保新老政策銜接和平穩過渡,指導地方依規完成資訊更新,推動做好正常生産經營和安全監管工作。要強化射線裝置資訊化管理,充分發揮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管理系統作用,提升射線裝置分類管理規範化、精準化、智慧化水準,切實守護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郭芳,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廖西元,生態環境部副部長李高、徐必久出席會議。
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機關各部門、應急中心、機關服務中心、資訊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