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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通報9月和1-9月全國地表水、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2021-10-18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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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21年9月和1-9月全國地表水、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地表水
  總體情況
  9月,3641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77.6%,同比上升1.8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8%,同比下降1.1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高錳酸鹽指數和化學需氧量。
圖1 9月全國地表水水質類別比例
  1-9月,3641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1.8%,同比上升1.2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2%,同比下降0.9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
 
圖2 1-9月全國地表水水質類別比例
  主要江河水質狀況
  9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0.3%,同比上升1.7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5%,同比下降1.0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和總磷。其中,西北諸河、長江流域和西南諸河水質為優;浙閩片河流、珠江、黃河和遼河流域水質良好;松花江、海河和淮河流域為輕度污染。
 
圖3 9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諸河及浙閩片河流水質類別比例
  1-9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3.7%,同比上升1.2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0%,同比下降1.0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其中,西北、西南諸河、長江流域和浙閩片河流水質為優;珠江、遼河和黃河流域水質良好;淮河、海河和松花江流域為輕度污染。
 
圖4 1-9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諸河及浙閩片河流水質類別比例
  重點湖(庫)水質狀況及營養狀態
  9月,監測的208個重點湖(庫)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湖庫個數佔比67.3%,同比上升0.6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佔比6.2%,同比下降1.0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196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中度富營養的17個,佔8.7%;輕度富營養的44個,佔22.4%;其餘湖(庫)為中營養或貧營養狀態。其中,太湖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巢湖為中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和總磷;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為優、中營養;白洋淀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與去年同期相比,滇池和洱海水質均有所好轉,巢湖水質有所下降,太湖、丹江口水庫和白洋淀水質均無明顯變化;巢湖營養狀態有所下降,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庫、洱海和白洋淀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1-9月,監測的210個重點湖(庫)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湖庫個數佔比71.9%,同比下降0.3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佔比6.2%,同比上升0.9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209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中度富營養的11個,佔5.3%;輕度富營養的46個,佔22.0%;其餘湖(庫)為中營養或貧營養狀態。其中,太湖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巢湖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數;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為優、中營養;白洋淀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與去年同期相比,滇池水質有所好轉,太湖、巢湖、丹江口水庫、洱海和白洋淀水質均無明顯變化;巢湖營養狀態有所下降,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庫、洱海和白洋淀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地級及以上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排名
  1-9月,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柳州、嘉峪關和桂林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0名),烏蘭察布、赤峰和呂梁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鄂爾多斯、銅川和榆林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0名),包頭、日喀則和拉薩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見附表1~附表4。
環境空氣 
  總體情況
  9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1.5%,同比下降0.2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PM10平均濃度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9%;O3平均濃度為1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8%;SO2平均濃度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NO2平均濃度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CO平均濃度為0.8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
  1-9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6.8%,同比下降0.4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PM10平均濃度為5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平均濃度為14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平均濃度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NO2平均濃度為2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濃度為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
 
圖5 1-9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各級別天數比例
 
圖6 1-9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六項指標濃度及同比變化
  重點區域
  9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1.1%,同比上升7.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9%。1-9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4.5%,同比上升2.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4%。
  北京市9月優良天數比例為90.0%,同比下降6.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1-9月,優良天數比例為75.5%,同比上升1.8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9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0.7%,同比上升0.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2%。1-9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6.0%,同比上升0.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
  汾渭平原11個城市9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7.3%,同比下降2.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4%。1-9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8.0%,同比下降3.0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4%。
  重點城市排名
  9月,168個重點城市中,海口、拉薩和資陽市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太原、臨汾和唐山市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19名),見附表5。
  1-9月,168個重點城市中,拉薩、海口和黃山市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臨汾、太原和唐山市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見附表6。包頭、呼和浩特、長治市等城市空氣品質變化情況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並列第19名);廣州、佛山、湘潭市等城市空氣品質變化情況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見附表7。
  附表1
1-9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狀況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2
1-9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狀況排名後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注:表中帶*水體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3838-2002)Ⅰ類或Ⅱ類。
  附表3
1-9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注: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排名基於城市水質指數的變化程度,負值表示水環境品質變好,按變化程度從小到大的順序進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説明水環境品質改善程度越大。
  附表4
1-9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排名後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注: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排名基於城市水質指數的變化程度,正值表示水環境品質變差;按變化程度從大到小的順序進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説明水環境品質惡化程度越大。表中帶*水體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3838-2002) Ⅰ類或Ⅱ類。
  附表5
9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附表6
1-9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附表7
1-9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改善幅度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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