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21年11月和1-11月全國地表水、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一、地表水
(一)總體情況
11月,3641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8.2%,同比上升3.5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1%,同比下降0.7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
圖1 11月全國地表水水質類別比例
1-11月,3641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3.6%,同比上升1.7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0%,同比下降0.8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
圖2 1-11月全國地表水水質類別比例
(二)主要江河水質狀況
11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90.2%,同比上升3.8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0%,同比下降0.8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其中,西北諸河、長江和珠江流域、浙閩片河流和西南諸河水質為優;遼河、黃河、松花江、海河和淮河流域水質良好。
圖3 11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諸河及浙閩片河流水質類別比例
1-11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5.8%,同比上升1.8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0.8%,同比下降0.9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其中,長江流域、西北和西南諸河、浙閩片河流和珠江流域水質為優;遼河、黃河和淮河流域水質良好;松花江和海河流域為輕度污染。
圖4 1-11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諸河及浙閩片河流水質類別比例
(三)重點湖(庫)水質狀況及營養狀態
11月,監測的200個重點湖(庫)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湖庫個數佔比73.0%,同比下降2.2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佔比4.5%,同比上升1.1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174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中度富營養湖(庫)10個,佔5.7%;輕度富營養39個,佔22.4%;其餘湖(庫)為中營養或貧營養狀態。其中,太湖水質良好、輕度富營養;巢湖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中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洱海水質為優、中營養;丹江口水庫和白洋淀水質均良好、中營養。與去年同期相比,太湖水質有所好轉,滇池和丹江口水庫水質均有所下降,巢湖、洱海和白洋淀水質均無明顯變化;白洋淀營養狀態有所好轉,滇池營養狀態有所下降,太湖、巢湖、丹江口水庫和洱海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1-11月,監測的210個重點湖(庫)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湖庫個數佔比72.4%,同比下降0.9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佔比5.2%,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209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中度富營養湖(庫)11個,佔5.3%;輕度富營養46個,佔22.0%;其餘湖(庫)為中營養或貧營養狀態。其中,太湖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巢湖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數;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為優、中營養;白洋淀水質良好、中營養。與去年同期相比,白洋淀水質有所好轉,太湖、巢湖、滇池、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無明顯變化;白洋淀營養狀態有所好轉,巢湖營養狀態有所下降,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庫和洱海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四)地級及以上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排名
1-11月,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柳州、嘉峪關和黔東南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0名),烏蘭察布、赤峰和臨汾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見附表1和附表2。
二、環境空氣
(一)總體情況
11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為88.1%,同比下降1.3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PM10平均濃度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O3平均濃度為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8%;SO2平均濃度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NO2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CO平均濃度為1.1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11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7.6%,同比下降0.3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7%;PM10平均濃度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O3平均濃度為1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SO2平均濃度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NO2平均濃度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CO平均濃度為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
圖5 2021年1-11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各級別天數比例
圖6 2021年1-11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六項指標濃度及同比變化
(二)重點區域
11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7.3%,同比上升0.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9%。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6.1%,同比上升2.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6%。
北京市11月優良天數比例為76.7%,同比下降3.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9%。1-11月,優良天數比例為77.2%,同比上升2.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2.6%,同比持平;PM2.5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7.2%,同比上升0.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
汾渭平原11個城市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3.9%,同比上升0.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6%。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0.1%,同比下降1.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9%。
(三)重點城市排名
11月,168個重點城市中,拉薩、昆明和海口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運城、咸陽、渭南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見附表3。
1-11月,168個重點城市中,海口、拉薩和黃山市等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並列第19名),臨汾、太原和新鄉市等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見附表4。
附表1
1-11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
品質狀況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2
2021年1-11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
品質狀況排名後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3
2021年11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
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附表4
2021年1-11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
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