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21年12月和1-12月全國地表水、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一、地表水
(一)總體情況
12月,3641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9.1%,同比上升4.3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0%,同比下降1.2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數。
圖1 12月全國地表水水質類別比例
1-12月,3641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4.9%,與2020年相比上升1.5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2%,均達到2021年水質目標要求。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
圖2 1-12月全國地表水水質類別比例
(二)主要江河水質狀況
12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90.7%,同比上升3.6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0.8%,同比下降1.3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其中,西北和西南諸河、長江流域、浙閩片河流和珠江流域水質為優;黃河、遼河、淮河、松花江和海河流域水質良好。
圖3 12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諸河及浙閩片河流水質類別比例
1-12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7.0%,同比上升2.1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0.9%,同比下降0.8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其中,長江流域、西北和西南諸河、浙閩片河流和珠江流域水質為優;黃河、遼河和淮河流域水質良好;松花江和海河流域為輕度污染。
圖4 1-12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諸河及浙閩片河流水質類別比例
(三)重點湖(庫)水質狀況及營養狀態
12月,監測的195個重點湖(庫)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湖庫個數佔比80.0%,同比上升4.0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佔比4.6%,同比下降0.3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氟化物。173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中度富營養5個,佔2.9%;輕度富營養32個,佔18.5%;其餘湖(庫)為中營養或貧營養狀態。其中,太湖和巢湖均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良好、中營養;白洋淀水質為優、中營養。與去年同期相比,巢湖和白洋淀水質均有所好轉,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有所下降,太湖和滇池水質均無明顯變化;滇池營養狀態有所好轉,太湖、巢湖、丹江口水庫、洱海和白洋淀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1-12月,監測的210個重點湖(庫)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湖庫個數佔比72.9%,同比下降0.9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佔比5.2%,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209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中度富營養的9個,佔4.3%;輕度富營養的48個,佔23.0%;其餘湖(庫)為中營養或貧營養狀態。其中,太湖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巢湖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數;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為優、中營養;白洋淀水質良好、中營養。與去年同期相比,白洋淀水質有所好轉,太湖、巢湖、滇池、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無明顯變化;白洋淀營養狀態有所好轉,巢湖營養狀態有所下降,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庫和洱海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四)地級及以上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排名
1-12月,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柳州、嘉峪關和桂林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0名),臨汾、呂梁和商丘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銅川、榆林和鄂爾多斯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0名),包頭、拉薩和大興安嶺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見附表1~附表4。
二、環境空氣
(一)總體情況
12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為86.4%,同比上升8.6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1%;PM10平均濃度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1%;O3平均濃度為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2%;SO2平均濃度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NO2平均濃度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CO平均濃度為1.2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
1-12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7.5%,同比上升0.5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PM10平均濃度為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O3平均濃度為1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SO2平均濃度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NO2平均濃度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CO平均濃度為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
圖5 2021年1-12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各級別天數比例
圖6 2021年1-12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六項指標濃度及同比變化
(二)重點區域
12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9.1%,同比上升26.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9%。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7.2%,同比上升4.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9%。
北京市12月優良天數比例為96.8%,同比下降3.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1-12月,優良天數比例為78.9%,同比上升2.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1.4%,同比上升15.0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8%。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6.7%,同比上升1.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
汾渭平原11個城市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1.9%,同比上升17.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2%。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0.2%,同比上升0.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0%。
(三)重點城市排名
12月,168個重點城市中,拉薩、張家口和海口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運城、蘭州和咸陽市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見附表5。
1-12月,168個重點城市中,海口、拉薩和黃山市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臨汾、太原和鶴壁市等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20名),見附表6。包頭、邯鄲和長治市等城市空氣品質變化情況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佛山、湘潭和武漢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變化情況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見附表7。
附表1
2021年1-12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狀況排名
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2
2021年1-12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狀況排名
後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注:表中帶*水體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3838-2002)Ⅰ類或Ⅱ類,下同。
附表3
2021年1-12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
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4
2021年1-12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
排名後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5
2021年12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和
後20位城市名單
附表6
2021年1-12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和
後20位城市名單
附表7
2021年1-12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改善幅度排名
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