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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通報5月和1—5月全國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2023-06-19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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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23年5月和1—5月全國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一、總體情況
  5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為88.3%,同比上升3.1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6%,同比上升0.1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5%;PM10平均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5%;O3平均濃度為1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SO2平均濃度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濃度為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CO平均濃度為0.7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5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為82.0%,同比下降3.1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3.0%,同比上升1.6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6%;PM10平均濃度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6%;O3平均濃度為1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SO2平均濃度為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濃度為2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濃度為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
  5月,全國339個地級以上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8%;1—5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6.3%。
  圖1 2023年1—5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各級別天數比例
  圖2 2023年1—5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六項指標濃度及同比變化
  二、重點區域
  (一)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5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0.4%,同比上升8.4個百分點;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PM2.5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1%;O3平均濃度為1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4%。1—5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2.2%,同比下降4.6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6.4%,同比上升4.3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9%;O3平均濃度為1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
  5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4%;1—5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10.8%。
  北京市5月優良天數比例為58.1%,同比下降3.2個百分點;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PM2.5濃度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7.6%;O3濃度為19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1—5月,優良天數比例為72.2%,同比下降9.3個百分點;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4.6%,同比上升3.9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2%;O3濃度為1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4%。
  5月,北京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超標天數比例為3.2%;1—5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超標天數比例為6.6%。
  (二)長三角地區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5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9.7%,同比上升6.5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1%,同比上升0.1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2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平均濃度為1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較多的城市為連雲港市。1—5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3.7%,同比上升2.9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1.3%,同比上升1.1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平均濃度為1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1%。
  5月,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1.9%;1—5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4.5%。
  (三)汾渭平原
  汾渭平原11個城市5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4.4%,同比上升14.0個百分點;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下降0.3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2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平均濃度為1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5%。1—5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0.5%,同比下降1.3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8.2%,同比上升5.0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6%;O3平均濃度為1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
  5月,汾渭平原11個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0.9%;1—5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13.8%。
  圖3  2023年1—5月全國及重點區域空氣品質比較
  三、重點城市排名
  5月,168個重點城市中,海口、拉薩和黃山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綿陽、唐山、臨汾和廊坊(含並列)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見附表1。
  1—5月,168個重點城市中,海口、拉薩和舟山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綿陽、咸陽和西安等20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18名)。見附表2。
  5月重點區域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及具體天數詳見附表3。
  附表 1
  2023年5月168個重點城市
  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注:*5月出現嚴重人為干擾,對當月六項污染物濃度進行了最大值替代處理。
  附表 2
  2023年1—5月168個重點城市
  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注:*4月和5月出現嚴重人為干擾,對相應月份六項污染物濃度進行了最大值替代處理。
  附表 3
  2023年5月和1—5月
  重點區域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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