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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通報7月和1—7月全國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2023-08-22

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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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23年7月和1—7月全國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一、總體情況
  7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為87.6%,同比下降1.4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2%,同比下降0.2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PM10平均濃度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O3平均濃度為14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平均濃度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濃度為1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濃度為0.7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7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為82.3%,同比下降3.0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2.2%,同比上升1.1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3%;PM10平均濃度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8%;O3平均濃度為1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SO2平均濃度為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濃度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0%;CO平均濃度為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
  7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0.6%;1—7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4.7%。
圖1 2023年1—7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各級別天數比例
圖2 2023年1—7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六項指標濃度及同比變化
  二、重點區域
  (一)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7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1.0%,同比下降18.0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2%,同比上升0.2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O3平均濃度為2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8%。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為廊坊市和唐山市。1—7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6.6%,同比下降5.6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4.8%,同比上升2.8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4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平均濃度為1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
  7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未出現由沙塵天氣導致的超標天;1—7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7.9%。
  北京市7月優良天數比例為54.8%,同比下降19.4個百分點;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PM2.5濃度為1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濃度為2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1%。1—7月,優良天數比例為67.5%,同比下降9.9個百分點;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3.8%,同比上升2.9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2%;O3濃度為1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
  7月,北京市未出現由沙塵天氣導致的超標天;1—7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4.7%。
  (二)長三角地區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7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4.2%,同比上升7.4個百分點;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PM2.5平均濃度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O3平均濃度為1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0%。1—7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2.5%,同比上升2.2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9%,同比上升0.8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平均濃度為1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
  7月,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未出現由沙塵天氣導致的超標天;1—7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2%。
  (三)汾渭平原
  汾渭平原11個城市7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7.8%,同比下降9.6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3%,同比上升0.3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2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平均濃度為1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4%。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為西安市。1—7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8.5%,同比下降1.1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5.9%,同比上升3.6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2%;O3平均濃度為1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6%。
  7月,汾渭平原11個城市未出現由沙塵天氣導致的超標天;1—7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9.9%。
圖3  2023年1—7月全國及重點區域空氣品質比較
  三、重點城市排名
  7月,168個重點城市中,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黃山和廈門等城市(從第1名至並列第19名);空氣品質排名後20位城市依次是臨汾、呂梁和太原等城市(從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19名)。見附表1。
  1—7月,168個重點城市中: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薩和舟山等城市(從第1名至第20名);空氣品質排名後20位城市依次是綿陽、長沙和咸陽等城市(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其中,綿陽市科技城新區的高新區自來水公司站點4月和5月、長沙市開福區的伍家嶺站點6月出現嚴重人為干擾,對所在城市當月六項污染物濃度進行了最大值替代處理。見附表2。
  7月和1—7月重點區域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及具體天數詳見附表3。
  附表1
2023年7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附表2
2023年1—7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注:*綿陽市科技城新區的高新區自來水公司站點4月和5月、長沙市開福區的伍家嶺站點6月出現嚴重人為干擾,對所在城市當月六項污染物濃度進行了最大值替代處理。
  附表3
2023年7月重點區域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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