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當前位置:首頁 > 要聞動態 > 新聞發佈

生態環境部通報8月和1—8月全國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2023-09-20

2023-09-20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23年8月和1—8月全國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一、總體情況
  8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為89.5%,同比下降3.7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2.4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3%,同比上升0.2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0.1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2%,較2019年同期下降15.0%;O3平均濃度為1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7%,較2019年同期下降7.3%;PM10平均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SO2平均濃度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濃度為1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濃度為0.7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8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為83.2%,同比下降3.1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1.5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2.0%,同比上升1.1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持平;PM2.5平均濃度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6%,較2019年同期下降17.1%;O3平均濃度為1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8%,較2019年同期上升0.7%;PM10平均濃度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2%;SO2平均濃度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濃度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3%;CO平均濃度為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
  8月,全國339個地級以上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0.7%;1—8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4.2%。
圖1  2023年1—8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各級別天數比例
圖2  2023年1—8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六項指標濃度及同比變化
  二、重點區域
  (一)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8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6.0%,同比下降19.0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下降11.0個百分點;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較2019年同期持平;PM2.5平均濃度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較2019年同期下降11.1%;O3平均濃度為1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0%,較2019年同期上升2.2%。1—8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7.8%,同比下降7.3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7.9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4.1%,同比上升2.4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下降2.2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4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較2019年同期下降29.8%;O3平均濃度為18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3%,較2019年同期下降6.4%。
  8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未出現由沙塵天氣導致的超標天;1—8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6.9%。
  北京市8月優良天數比例為83.9%,同比下降3.2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3.3個百分點;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較2019年同期持平;PM2.5濃度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1%,較2019年同期持平;O3濃度為1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較2019年同期下降5.1%。1—8月,優良天數比例為69.5%,同比下降9.1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7.8個百分點;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3.3%,同比上升2.5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2.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較2019年同期下降23.8%;O3濃度為19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6%,較2019年同期下降3.6%。
  8月,北京市未出現由沙塵天氣導致的超標天;1—8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4.1%。
  (二)長三角地區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8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1.4%,同比下降1.8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3.2個百分點;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較2019年同期持平;PM2.5平均濃度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6%,較2019年同期下降9.5%;O3平均濃度為1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9%,較2019年同期下降3.9%。1—8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2.4%,同比上升1.8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7.2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8%,同比上升0.7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持平;PM2.5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較2019年同期下降25.0%;O3平均濃度為1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較2019年同期下降3.6%。
  8月,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未出現由沙塵天氣導致的超標天;1—8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8%。
  (三)汾渭平原
  汾渭平原11個城市8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5.4%,同比下降5.5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3.3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3%,同比上升0.3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0.3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較2019年同期下降15.4%;O3平均濃度為1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6%,較2019年同期下降5.0%。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為呂梁市。1—8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0.6%,同比下降1.7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3.6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5.2%,同比上升3.2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下降1.7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較2019年同期下降21.8%;O3平均濃度為1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6%,較2019年同期上升2.2%。
  8月,汾渭平原11個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0%;1—8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9.0%。
  圖3  2023年1—8月全國及重點區域空氣品質比較
  三、重點城市排名
  8月,168個重點城市中,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拉薩、珠海和海口等城市(從第1名至並列第19名);空氣品質排名後20位城市依次是太原、晉城和陽泉等城市(從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20名)。見附表1。
  1—8月,168個重點城市中,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薩和黃山等城市(從第1名至第20名);空氣品質排名後20位城市依次是綿陽、長沙和咸陽等城市(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其中,綿陽市科技城新區的高新區自來水公司站點4月和5月、長沙市開福區的伍家嶺站點6月受到嚴重人為干擾,對所在城市當月六項污染物濃度進行了最大值替代處理。見附表2。
  8月和1—8月重點區域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及具體天數詳見附表3。
  附表 1
2023年8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附表 2
2023年1—8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注:*綿陽市科技城新區的高新區自來水公司站點4月和5月、長沙市開福區的伍家嶺站點6月受到嚴重人為干擾,對所在城市當月六項污染物濃度進行了最大值替代處理。
  附表 3
2023年8月重點區域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名單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