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當前位置:首頁 > 要聞動態 > 新聞發佈

生態環境部公佈4月全國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2024-05-17

2024-05-17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24年4月全國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一、總體情況
  4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平均濃度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O3平均濃度為1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SO2平均濃度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濃度為1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濃度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4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為89.8%,同比上升8.7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1.2%,同比下降3.5個百分點;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4.4%,其中重污染天數比例為1.1%。
圖1 2024年4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各級別天數比例
圖2 2024年4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六項指標濃度及同比變化
  二、重點區域
  (一)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4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36”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0.0%;O3平均濃度為1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1%。
  4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3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7.9%,同比上升6.1個百分點;未出現重污染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同比下降9.1個百分點;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0%。
  4月,北京市PM2.5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1.0%;O3濃度為1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6.8%。優良天數比例為80.0%,同比持平;未出現重污染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同比下降13.3個百分點;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3%。
  (二)長三角地區
  4月,長三角地區31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2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平均濃度為1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
  4月,長三角地區31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1.4%,同比上升12.5個百分點;未出現重污染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同比下降3.7個百分點;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1.3%。
  (三)汾渭平原
  4月,汾渭平原13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3%;O3平均濃度為1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1%。
  4月,汾渭平原13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2.0%,同比上升17.6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1.3%,同比下降7.7個百分點;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7.7%,其中重污染天數比例為1.3%。西安、銅川、咸陽、渭南和寶雞市均出現1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圖3  2024年4月全國及重點區域空氣品質比較
  三、重點城市排名
  4月,168個重點城市中: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珠海、黃山、海口等城市(從第1名至第20名);空氣品質排名後20位城市依次是長春、陽泉、哈爾濱等城市(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見附表1。
  4月,168個重點城市中:PM2.5濃度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拉薩、黃山和烏魯木齊等城市(從第1名至第20名);PM2.5濃度排名後20位城市依次是長春、哈爾濱和瀋陽等城市(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見附表2。
  4月重點區域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及具體天數見附表3。
  附表 1
  2024年4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附表 2
2024年4月168個重點城市PM2.5濃度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附表 3
2024年4月重點區域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城市名單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