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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例行新聞發佈會答問實錄

2025-07-29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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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生態環境部舉行7月例行新聞發佈會。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司長張玉軍出席發佈會,介紹生態保護與修復監管有關情況。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裴曉菲主持發佈會,通報近期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進展,並共同回答了記者提問。
新聞發佈會現場
介紹推動生態文明示範建設提檔升級等工作進展情況
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司長張玉軍
  張玉軍:各位媒體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興與大家再次見面。感謝媒體朋友長期以來對生態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今年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提出20週年。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科學指引下,我們紮實推進生態保護與修復監管,積極開展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下面向大家作個簡要介紹。
  首先,全力推動生態文明示範建設提檔升級。在“兩山”理念20週年到來之際,我們對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成效進行了總結,提煉形成多種轉化路徑和實踐模式,編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模式典型案例,這本案例即將成書出版。上周,我們召開了“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20年暨“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工作座談會,與社會各界共同深入研討“兩山”理念的理論內涵和實踐意義,系統總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取得的成效。同時,我們按照中央功勳辦批復精神,明確了新時期生態文明示範創建的工作思路,不斷提升示範創建的品質。
  其次,持續開展生態狀況調查評估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成效評價。結合編制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標準,已完成黃河流域、秦嶺地區、典型荒漠化地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京津冀地區、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縣域、全國海岸帶等重點區域專題評估,以及“十三五”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生態環境成效試點評估。正在開展第五次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生態保護紅線,“三北工程”,以及“十四五”山水工程生態環境成效評估,對 “十五五”山水工程佈局提出優化建議。
  第三,不斷深化生態保護與修復監管。聯合相關部門印發《重大生態破壞事件判定規程(試行)》,全面啟動重大生態破壞事件判定工作,加大重要生態空間生態破壞問題查處力度。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建設,開展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人為活動常態化遙感監測,持續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建立“監控發現—移交查處—督促整改—上報銷號”常態化、全鏈條監管工作機制,實現生態破壞問題閉環管理,基本扭轉了侵佔破壞重要生態空間的趨勢。
  第四,全面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持續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協調機制,進一步凝聚部門工作合力,發佈《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23—2030年)》和《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實施方案(2025—2030年)》,為統籌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提供指引。積極引領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進程,推進昆明生物多樣性基金全球項目遴選工作,為推動實現“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目標貢獻中國力量。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主流化,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政策及制度體系,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教育,持續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可持續利用實踐成果徵集工作,講好生物多樣性保護中國故事。
  下一步,我們將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不斷加大生態保護與修復監管力度,進一步夯實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生態根基。
  謝謝大家!
答記者問
生態環境部宣教司司長、新聞發言人裴曉菲
  裴曉菲:下面進入提問環節,提問前請通報一下所在的新聞機構,請大家舉手提問。
  中國青年報記者: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請問這項工作目前進展如何?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是什麼?
  張玉軍:感謝您的提問,也感謝對“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這項工作的關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部署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等一系列任務。今年2月份,我部聯合財政部、國家林草局等9部門印發《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實施方案(2025—2030年)》,明確國家層面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關鍵項目,包括7項工程、24個項目,為未來五年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錨定了方向。
  為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實施方案》落地見效,我們注重部門間協調配合,按照部門職責職能對工程項目進行分工,同時建立了跟蹤調度和年度彙報機制,協力推進工程實施。目前,我們基於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資源保護等職責定位,圍繞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管理存在關鍵問題,正在制定重大工程的細化實施方案,謀劃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監管與預警、生物多樣性可持續利用工程等項目。
  接下來我們聯合有關部門,將會按照職責分工有序推進各項任務的落地實施。
  第一,立足統一監管職能,系統構建監督性監管體系。建立生物多樣性監督性調查、觀測與評估體系,搭建監督性調查觀測網,多尺度、多層次常態化採集生態系統、物種、遺傳資源等數據,開展重要生態空間生物多樣性基線調查與動態觀測。編制生物多樣性狀況和成效評估指標規範,開展全國、重點區域、重點物種生物多樣性狀況評估以及保護恢復成效評估,開展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外來入侵物種及轉基因生物等對生物多樣性影響專項評估。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成效評價和重大生態破壞事件日常監管機制,推動將評價結果納入政績考核。
  第二,統籌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可持續利用和惠益分享三大目標。針對生物多樣性優先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脆弱區等不同區域,明確差異化保護目標和任務,強化棲息地修復、物種保護等重點領域項目佈局。同時,以利用促保護,推進可持續利用試點示範。實施特色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産業推動工程,總結野生生物資源等生態産品産業開發和轉化模式以及識別、採集、選育、加工、消費再利用等環節的關鍵影響因素,搭建評價結果應用場景,科學規範開發和認證生物資源,打造“保護—開發—共用”一體化示範區。
  第三,聚焦關鍵技術問題,保護國家遺傳資源及其相關傳統知識。構建高效智慧化的遺傳資源保護體系,研究制定生物遺傳資源及其相關傳統知識重點監管名錄,規範其獲取、利用、惠益分享活動。通過摸底調查、資源追蹤識別、傳統知識保護、侵權追索以及AI技術賦能等多維度措施,開發國家遺傳資源及其傳統知識防外流模型,確保我國遺傳資源及其傳統知識的合法利用、安全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推動建立遺傳資源惠益分享制度,打造傳統知識保護示範典型。
  通過實施以上領域的重大工程項目,全面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系統性和實效性。
  人民日報海外版記者:“綠盾”行動是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等重要生態空間監管的重要抓手,今年“綠盾”行動的工作方向是什麼?重點要解決哪些問題?發現生態環境問題後續如何處理處置?
  張玉軍:正如您所説,“綠盾”行動是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等重要生態空間生態環境監管的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多份重要文件都對相關工作進行了部署。2017年以來,我部聯合相關部門,連續8年開展“綠盾”強化監督,解決了一大批生態環境問題,充分發揮了警示震懾作用,推動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等重要生態空間保護取得顯著成效。近年來,我們持續深化“綠盾”強化監督工作。
  首先是拓展監管範圍。2024年,將生態保護紅線納入“綠盾”行動,聯合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林草局、中國海警局、中國科學院等8部門,對50個自然保護地和14個城市生態保護紅線內的452個問題點位開展現場巡查,督導推進問題整改。
  二是強化聯合協同。共同推進重要生態空間生態環境監測、執法、損害賠償與成效考核等工作。組織開展人為活動常態化遙感監測,建立國家與地方協同、全面與重點結合的分級監測模式,提升問題線索發現的時效性。針對自然保護地內非法開礦、修路、築壩、建設造成生態破壞的行為,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將重點生態破壞問題及其整改情況納入生態損害賠償和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等工作,充分發揮引導、激勵和約束作用。
  三是強化制度建設。先後印發實施《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暫行辦法》《關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銷號的指導意見》以及監測評估等監管技術規範,建立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問題線索處理處置工作機制,指導各地分類整治保護地內重點生態環境問題。持續完善國家協調監督、省級組織檢查、地方自查整改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
  四是提升監管能力。持續優化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實現重要生態空間疑似問題線索推送下發、核實上報、遠端會商、逐層審核、整改銷號的閉環管理;不斷完善平臺的服務功能,提升監管資訊化水準和保障能力。截至2024年底,全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採礦採砂(石)、工礦企業、核心區緩衝區違規水電和旅遊開發等重點問題已基本實現動態清零,其他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內的生態環境問題,也正在有序進行整改和生態修復。
  “綠盾”已成為自然生態監管領域常態化、標誌性的工作。2025年,我部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聚焦涉及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的違法違規開發建設活動和其他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人為活動,開展“綠盾”重要生態空間強化監督,深入推進問題整改和生態修復,始終保持對違法違規生態破壞行為的“零容忍”,“減存量、控增量”,不斷鞏固和提升監管成效,為美麗中國建設築牢生態根基。
  時代週報記者:今年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提出20週年,生態文明示範創建作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平臺,取得了哪些進展成效?下一步的工作計劃是什麼?另外,我們了解到,目前2025年示範區和實踐創新基地遴選工作正在有序進行,與以往相比,此次示範區和實踐創新基地的要求有哪些新的變化?
  張玉軍:感謝您的提問與關注。今年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提出20週年,20年來,在“兩山”理念的指引下,我國生態環境保護髮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經中央批准,生態環境部自2017年以來,先後組織開展了7批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工作,共命名了572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和240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這些地區作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排頭兵”和“先行者”,如同一顆顆種子深植在祖國大地上,讓生態文明理念生根發芽、開花結果。
  首先,生態環境品質“顯著提升”。在創建工作中,始終堅持把生態環境品質改善作為硬杠杠,示範區的大氣和水環境品質普遍在省內名列前茅。同時,將近一半的“兩山”基地生態狀況達到“優”級,生態“家底”越來越厚。
  其次,綠色發展“持續領跑”。聚焦“雙碳”目標,創建地區率先推動從能耗“雙控”逐步向碳排放“雙控”轉變,單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強度,在各省也大都是領先水準。
  第三,“兩山”轉化“路徑更寬”。推動把好生態變成“金飯碗”,顏值變價值,引導各地依託生態優勢,開展了富有成效的實踐探索。凝練形成“護綠換金”“聚綠成金”“借綠生金”三種轉化路徑,以及生態補償、生態農業、生態旅遊、生態金融等七種轉化模式。
  第四,制度創新“走出新路”。鼓勵地方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上進行探索,包括海南保亭創新“基礎+治理+獎勵”的補償模式,水質達標率提升了25%;福建武夷山建立“兩級流轉”機制,帶動旅遊收入年增18%。還有像“積分銀行”這些好的做法,有效調動了老百姓參與環境治理的積極性。
  今年,中央批准我部保留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兩個示範創建項目,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我部示範創建工作的肯定和重視。按照新要求,我們今年的遴選工作也有一些新變化:
  首先,優化了指標。聚焦新時期生態文明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優化調整了部分指標。市級指標更加側重綜合建設成效和前瞻性,縣級指標更加側重任務落實和農村環境整治。
  第二,簡化了程式。我們對生態文明示範創建管理規程進行了修訂,取消編制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和“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實施方案作為準入條件的相關要求,由原來的“規劃引領”改為“指標導向”,進一步簡化了程式,切實為基層減負。
  第三,減少了頻次。新的遴選工作,週期從一年調整為三年。延長週期實質上是減少頻次,控制數量,優中選優,進一步提高創建的“含金量”,樹立創建地區的示範引領作用。
  第四,加嚴了監管。施行全週期動態監管,在日常,出現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進行警告;對命名滿六年的開展復核評估,進行“末位淘汰”。通過全週期監管,確保引領示範的持續性,不能讓牌子一挂了之。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生態文明示範創建是引領,是方向。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修改後的規程指標,開展新一批生態文明示範創建遴選工作。同時,加強宣傳推廣,系統總結提煉典型經驗,持續講好中國生態文明故事。也歡迎媒體朋友們去這些地方走一走看一看,親身感受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成果。
  封面新聞記者:近年來,我國生物多樣性持續向好,一些動物種群不斷擴大,但同時也出現了“人獸衝突”的現象,請問生態環境部對此如何看待?怎樣推動解決這一問題?
  張玉軍:非常感謝您的提問。正如您所提到的,近年來我國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生物多樣性持續向好,近500種野生動植物受威脅等級下降,300多種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種群穩步增長,2024年全國越冬水鳥總數量達到創紀錄的500余萬隻,“高原精靈”藏羚羊由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不足10萬隻增加到目前的超過40萬隻,朱鹮從最初發現時僅有七隻瀕臨滅絕,到目前突破1萬隻,萬鳥競翔。這些都充分印證了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顯著成效,顯示我國生物多樣性從防危止損逐步向系統恢復轉變,為全球生態治理作出了中國貢獻。
  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當前我國生物多樣性下降的趨勢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眾多生態系統的群落結構依然簡單、食物鏈網路不夠豐富,尤其是頂級物種尚未完全恢復或仍處於受脅狀態。堅持保護優先仍將是當前以及未來一個時期生物多樣性治理的總基調。當然,隨著野豬等部分野生動物種群快速恢復以及活動範圍擴大,人獸接觸的機會也在逐漸增多,局地出現了野豬等野生動物破壞農作物、捕食家畜、毀物傷人等事件,同時也發生非法下套捕獸、拉網捕鳥、破壞棲息地等違法行為。這些致害事件和違法行為都需要嚴加防範和監管。為有效管理人與野生動物生活空間重疊,化解潛在風險,平衡保護與發展的關係,我們採取了以下多方面行動。
  一是持續改善棲息地環境,增加生態緩衝空間。為了保留和改善野生動植物休養生息處所,我們持續優化就地保護體系,協同林草等部門開展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加快建設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提升生態系統承載力,為野生動物建設美好家園。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管理,開展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評估,全國生態品質持續改善。連續8年持續組織開展“綠盾”重要生態空間專項行動,減少人為干擾導致的野生動物擴散。全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重點問題基本完成整改,實現動態清零。
  二是持續推進全社會聯防聯控,堅決打擊捕獸販鳥等違法行為。利用5·22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六五環境日、全國生態日等時間節點,指導各地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科普、宣傳與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保護意識和能力。對野生動物要保護,也要保持距離,不投喂不打擾。針對局地非法捕獸、捕鳥販鳥等行為,林草、生態環境、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正在著手研究制定鳥類保護和野豬致害防控專項工作方案,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建立部門間線索移送、資訊共用、聯合會商等聯動機制,加強依法處置。另外,我們也支援公益組織、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工作,開展緩解人獸衝突的社區綜合試點。
  三是推動法規政策落實,健全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賠償機制。指導地方政府落實《野生動物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23—2030年)》《野豬等陸生野生動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等政策指南,開展野生動物致害監測預警、綜合防控、致害補償和賠償等工作。雲南、陜西等20多個省區市因地制宜,相繼出臺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明確補償標準與範圍。2024年,僅野豬致害補償,財政支付資金超1億元,惠及7萬多戶受損農戶。
  下一步,我們將在國務院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的統籌領導下,進一步修改完善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方案,加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和常態化監測評估,科學確定環境承載力,分區分類加強野生動物管理和種群目標調控;創新生態補償機制和致害賠償模式,普及野生動物致害科學防範知識,妥善解決野生動物致害、“人鳥爭食”等問題;強化監督執法,加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力度,堅決打擊非法捕獵、捕鳥販鳥等違法行為,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海報新聞記者:近期,我們看到生態環境部聯合相關部門發佈了《重大生態破壞事件判定規程(試行)》,針對重大生態破壞事件的線索收集,目前我們運用了哪些技術手段?下一步,如何進一步提高主動發現疑似重大生態破壞事件線索的能力?
  張玉軍:感謝對重大生態破壞事件防範相關工作的關注。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生態環境品質持續得到改善。但是,目前局部區域生態破壞行為仍時有發生,影響了國家生態安全和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求。一直以來,重大生態破壞事件缺少明確的界定範圍,缺乏判定標準。《規程》聚焦不合理人為活動所導致的生態破壞事件,明確了重大生態破壞事件的定義和判定情形依據,同時,對重大生態破壞事件線索收集、調查評估和判定等工作流程作出規定,明確事件調查評估的範圍時限、數據來源及參考依據等內容。《規程》的出臺填補了重大生態破壞事件判定長期以來的標準空白,為生態保護監管和維護生態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撐。
  當前,重大生態破壞事件線索來源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一方面,利用多源衛星遙感數據,持續推進重要生態空間人為活動常態化遙感監測,今年上半年,在遙感數據的運用方面,我們強化落實屬地責任,在原有年度全覆蓋監測的基礎上,新建了“月度快速監測、雙月央地協同監測”工作機制,生態破壞問題發現的時效性得到有效提升。同時結合生態環境部和有關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執法督察等工作進一步增加線索收集,包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以及生態保護紅線人為活動定期監測等。
  另一方面,利用網路資訊及人工智慧等手段,完善網路輿情線索收集和監控機制。對接主流新聞媒體和專業環保機構,暢通和優化群眾舉報途徑,獲取相關生態破壞線索,在網際網路平臺進行問題線索的高效識別和篩選,運用好網路、新聞媒體等多元化資訊來源,提升線索獲取的全面性。
  目前,生態環境部聯合相關部門組建了重大生態破壞事件判定工作領導小組和調查判定專家庫,下一步,將充分發揮相關部門和專家作用,加強部門聯動,強化各類督察檢查各部門資訊交流和線索收集共用。同時,不斷完善輿情線索收集機制,提升衛星遙感監測識別的精度和頻次,提高主動發現線索的能力。也借此機會,誠摯邀請各位媒體朋友為我們提供相關線索。
  南方週末記者:日前,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標準(試行)》對外徵求意見,請介紹一下這部標準目前的編制情況以及意義、亮點等。
  張玉軍:感謝記者朋友的提問。我部于去年4月啟動了《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標準》的制訂工作。經過一年的研究制訂,我們於今年5月公開徵求意見,目前正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制訂該標準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客觀需要。生物多樣性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實現美麗中國目標的重要基石。制訂《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標準》,是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也是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美麗中國的有力支撐。
  二是強化生態保護修復統一監管的重要舉措。本《標準》旨在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和持續性,統籌生態保護修復監管各項工作,落實我部“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職責。
  三是體現我國在生物多樣性國際履約中的責任擔當。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標準體系、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長效機制,是推動生物多樣性主流化的關鍵舉措。當前,亟需對標“昆蒙框架”的全球目標,構建與國際接軌的本土化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標準。《標準》不僅能評價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其評價結果還能服務於生物多樣性國際履約工作。
  《標準》的亮點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圍繞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三方面構建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指標體系,與黨的二十大提出的“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要求高度契合,有力支撐美麗中國建設目標的實現。二是評價指標突出實用性和準確性,既能夠在頂層設計上引領和指導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又能夠動態反映區域生物多樣性的狀況和保護成效。三是評價方法借鑒國際上生物多樣性評價常用的“紅綠燈法”,對於好轉的指標“亮綠燈”,穩定的指標“亮白燈”,一旦出現明顯變差賦“紅燈”,評價結果簡單明瞭且職責清晰。
  我們期望通過《標準》的修訂和後續評價工作,牢牢把握生物多樣性這個“牛鼻子”,全面提升自然生態保護監管水準,有力支撐美麗中國建設。
  謝謝。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我們了解到第五次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已經完成了黃河流域的生態狀況評估,請問取得了哪些成果?
  張玉軍:感謝記者朋友的提問。2000年以來,生態環境部組織完成了4次全國生態狀況變化調查評估工作。歷次調查評估成果為國家重大生態保護規劃、生態功能區劃等提供了有力支撐。2019年,生態環境部印發《全國生態狀況定期遙感調查評估方案》,正式明確了“五年開展一次全國、每年開展一批區域”的定期調查評估機制,已經成為生態環境部履行生態保護修復監管職責的一項制度性安排。
  2024年,我部啟動了第五次全國生態狀況變化調查評估工作。我們聯合中科院召開了啟動會,指導各單位各地著手開展評價工作。目前我們完成了黃河流域、秦嶺地區、典型荒漠化地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京津冀地區、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縣域、全國海岸帶等重點區域專題評估。
  其中黃河流域的生態狀況評估是《黃河保護法》賦予生態環境部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們從生態系統格局、品質和服務功能變化,綜合研判2000年以來黃河流域生態狀況總體變化情況,分析生態退化和開發建設導致的主要問題,研究提出生態保護修復對策與建議,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決策提供基礎支撐。
  調查評估顯示,2000年以來,黃河流域生態狀況總體向好並趨穩。生態系統格局整體穩定;生態系統品質持續改善,優、良等級面積比例增加了24.49%;土壤保持、防風固沙和自然植被固碳能力等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明顯提高,其中,土壤保持量增加了6.67%、防風固沙量增加了8.29%、碳匯量增加了89.64%。但是,黃河流域生態本底脆弱,水資源短缺基本形勢沒有改變,供需矛盾問題依然突出。受産業結構、能源結構和城鎮擴張等影響,流域生態形勢依然嚴峻,生態改善成效還不牢固,氣候變化加劇了生態系統風險的不確定性,生態保護修復任重道遠。
  下一步,我們將做好重點區域調查評估成果應用,加快全國調查評估進度,力爭在2026年完成第五次全國生態狀況評估工作。
  總臺央視記者:近期,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於嚴格規範生態環境行政檢查 大力提升執法質效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範生態環境行政檢查,減輕企業負擔。請問在當前形勢下,如何實現“有效執法監管”與“減少對企業干擾”兩者的平衡?
  裴曉菲:謝謝您的提問。生態環境行政檢查一頭連著政府,一頭連著企業,既是我們督促企業達標排放,改善環境品質的重要手段,也對優化營商環境、確保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有著重要影響。
  前不久,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於嚴格規範生態環境行政檢查 大力提升執法質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做好行政檢查的統籌,不同檢查事項“應合盡合”,跨部門檢查“能聯盡聯”,避免對企業的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具體來説,就是要做到,日常檢查有計劃,個案檢查有線索,專項檢查有報批。
  對於日常檢查,強調統籌、高效,“按年”制定檢查計劃,“按月”細化落實,並且不得超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並公佈的年度檢查頻次上限要求,避免以“巡查、調查、核查、調研”之名行檢查之實。同時,要做足檢查前的“功課”,預判企業治污設施運作狀態與違法風險點,避免盲目檢查,切實提升現場檢查質效。
  對於個案檢查,強調精準、科學,具備非現場監管條件的檢查事項不再入企檢查,減少對企業的打擾。如果出現環境品質發生異常波動的情況,要在溯源分析的前提下,盡可能縮小範圍,精準檢查。
  對於專項檢查,強調合法、必要,嚴格控制專項檢查的數量、範圍、內容和時限,注重實效。並且要嚴格履行報批程式,及時向社會公佈。
  對於您剛才提到的“有效執法監管”和“減少對企干擾”平衡的問題,我理解,大家關注的重點可能是,減少對企業的現場檢查,會不會導致放鬆對企業的環保監管?答案非常明確:不會。
  首先,減少現場檢查,並不意味著不監管。近年來,生態環境部積極打造智慧執法體系,指導地方在水、氣、固廢等領域,積累了豐富的非現場監管執法經驗,執法方式已經由原來的“人防”逐漸轉向為“技防”。比如,按照法律規定,重點排污單位都安裝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並與生態環境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這些單位是否達標排放,我們坐在辦公室裏就能知道。
  其次,減少現場檢查,減的是對環保守法企業的檢查。《通知》要求,要強化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比如,對信用良好、正面清單內的企業,原則上不開展現場檢查,反過來,對那些失信企業、正面清單外的企業,則要重點監管。讓守信者“減負擔”,讓失信者“增壓力”,同時也有利於將執法資源更多地投入到環境風險大的監管對象上。
  第三,減少現場檢查,並不意味著放縱違法行為。《通知》要求,強化對惡意違法行為的懲治,狠抓違法後果嚴重、主觀惡意明顯的重點案件辦理,堅決守牢生態環境安全底線。比如,對於私設暗管或利用溶洞、裂隙偷排偷放,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借雨排污“零存整取”,不正常運作污染防治設施,不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等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厲打擊,絕不姑息。
  下一步,我們將以《通知》的貫徹落實為重要契機和有效抓手,進一步提升檢查的規範性和精準度,科學合理把握檢查尺度,確保生態環境領域行政檢查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為不斷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做出積極貢獻。
  裴曉菲:感謝張玉軍司長,謝謝各位記者朋友的參與,今天的發佈會到此結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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