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生態環境部舉行7月例行新聞發佈會。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趙柯出席發佈會,介紹生態環境法典實施準備相關工作情況。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裴曉菲主持發佈會,通報近期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進展,並共同回答記者提問。
新聞發佈會現場
裴曉菲:下面進入提問環節,提問前請通報一下所在的新聞機構,請大家舉手提問。
廣東廣播電視臺記者:8月15日起,生態環境法典將正式施行,作為主要執法部門,生態環境部為推動落實好這部法律做了哪些準備工作?
趙柯:感謝您的提問。生態環境法典的頒布實施,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歷程中的一件大事。法典中約75%的執法事項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實施,我們深感責任重大,使命光榮。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法典貫徹實施工作,及時組織全系統推進,取得階段性成果。
第一,抓學習,提升履職能力。將學習法典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和幹部履職必修課。如部黨組舉行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孫金龍書記、黃潤秋部長髮表學習體會署名文章,聯合中國法學會召開學習貫徹法典座談會,組織部機關同志集中學習並現場答題測試,聯合司法部開展“美麗中國 有‘典’護航”徵文活動等,學深悟透法典精神,掌握法典知識,提升依法履職能力。
第二,抓配套,築牢法典實施根基。法典出臺後,生態環境部第一時間制定工作方案,對法典相關文件清理、配套規定制修訂作出具體安排,逐一明確任務分工和時間節點。組織對30余部行政法規、80余件部門規章、400余件規範性文件全面梳理評估,已形成相關廢止、修改決定草案,正按程式有序推進。同時,對法典明確規定由我部制定具體辦法的,按程式抓緊制修訂。
第三,抓基礎,保障法典落地見效。法典對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生態環境部正對照法典,修訂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更新完善全國生態環境行政處罰系統,同時督促指導地方開展裁量基準修訂、規範縣級分局辦案流程、加強基層執法能力建設等,做好法典實施的執法準備工作。
第四,抓普法,營造良好守法氛圍。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創新普法形式,豐富宣傳載體,通過普法宣傳、知識競賽、主題徵文等活動,結合六五環境日等時間節點,將法典搬到企業和群眾身邊,相關媒體也發表了很多法典宣傳文章。根據不同責任主體,分類宣傳。對於領導幹部,重點宣傳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對於一線執法人員,重點宣傳如何監管履職;對於企業,重點宣傳守法要求和綠色發展的機遇;對於社會公眾,重點宣傳綠色生活方式和生態環境權益的維護。
在宣傳過程中,動用了不同的IP,為生態環境法典代言,比如四川的大熊貓、江蘇的八仙過海、《人民日報》的哪吒等。通過有趣的動漫,結合具體的場景,法典的普法宣傳非常生動活潑、有生命力,群眾喜聞樂見。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持續抓好法典的貫徹實施。一是持續開展學習宣傳和釋義解讀,推進學用轉化;二是持續開展法典涉及文件清理,加快推進配套制度建設,強化法典實施保障;三是嚴格規範監管執法,著力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的法治化、規範化、精細化水準,推動法典落地見效。編纂法典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政治責任,實施法典同樣如此。我們將通過法典的實施,守護好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讓人民群眾實實在在地享受到天藍、地綠、水清的生態福祉。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此前發言人介紹,生態環境部將全面梳理與法典密切相關的30余部行政法規、80余件部門規章、400余件規範性文件。請問在開展涉法典有關文件清理、維護法治統一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趙柯:感謝您的提問。我們正在對生態環境相關文件進行一次全面的“體檢”,一個重要指標就是法治統一,舉措就是廢止和修改。法治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要求,對於維護社會公平,降低社會運作成本,提高社會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對於保障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的意義。為保證下位文件向法典看齊,生態環境部開展了全面清理工作。
一是編纂清理同步,求“早”。在法典編纂過程中,我們未雨綢繆,提前謀劃著手梳理法典相關文件、醞釀清理思路。法典出臺後立即編制工作方案,組織啟動清理。
二是分類分批推進,求“快”。對於主要內容與法典明顯不一致的,先行所有廢止;對於部分內容與法典不一致的,打包所有修改;對於與法典不一致內容較多的,逐項全面研究修改完善。
三是逐件逐條推敲,求“準”。我們充分徵求意見,尤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反覆論證,摸清管理現狀、核實承接文件,確保不會造成制度“真空”,不會弱化監管。
四是全面系統梳理,求“全”。我們不僅對照法典,也對照黨中央文件、其他相關法律的要求,對不符合、不銜接、不適應的規定予以全面清理。我們不僅做好自己的清理工作,也指導地方生態環境部門結合工作實際,按照本級人大常委會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部署,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文件。
目前,我部清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一是擬所有廢止一批規範性文件,已經完成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等工作,下一步就是上會審議、印發實施,很快大家就能夠看到;二是擬所有修改、廢止一批規章,正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媒體和社會公眾建言獻策;三是提出廢止、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建議,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推進。
在公開徵求意見過程中,收到了不少意見建議。我們將認真研究,充分考慮。
為確保清理期間的法律適用統一,我們已專門通知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自2026年8月15日起適用法典規定,停止執行與法典不一致的規定。
法治日報記者:請問,生態環境部在完善生態環境法典配套制度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打算?
趙柯:感謝您的提問。法典的生命在於實施,法典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常言道,“一個好漢三個幫”。法典的實施也需要幫手,這個幫手就是大量的配套制度。我們對法典有關配套制度制定的要求進行了梳理,發現明確由我部&&或配合製定的配套文件約70處。主要有以下3種表述:
一是法典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按照職責分工,應當由我部起草的;二是法典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定”或“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的,由我部制定;三是法典規定,具體辦法由相關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定,需要我部配合的。
根據上述法典規定,我們對現行制度文件進行梳理,將採取“沿用”“修改”和“新定”3種模式處理:
一是沿用,即現行相關制度文件與法典不衝突,無需修改的,可沿用。
二是修改,即現行制度文件的相關內容與法典要求不一致,需進行修改適配。如法典第95條規定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定和公佈建設項目的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生態環境部制定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最新版本是2021年版,需要根據法典對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提出的新要求進行修改更新。
三是新定,即暫時還沒有配套制度,需要新制定。如法典污染防治編設立了“化學物質污染風險管控”專章,要求生産、進口、使用化學物質等環節遵守國家規定,防止污染環境,保障公眾健康,並授權由國務院制定具體辦法。我部正積極配合司法部開展相關行政法規的制定工作。
下一步,我部將積極擔當、主動作為,按程式抓緊推進配套制度的制修訂工作,做好與法典的銜接,確保各項制度規定能接得住、接得穩、接得順,最大限度地保障好法典的落地。
上游新聞記者:生態環境法典對生態環境標準工作提出哪些新要求?
趙柯:感謝您的提問。標準是一類特殊文件,對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有著基礎性作用。標準是對法律的支撐和延伸,對推進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建設美麗中國具有重要作用。法典對標準作出非常詳盡的規定,直接規定制定、實施、監督生態環境標準的就有170多條,另有數百條規定要落地實施須有標準支撐。法典對於標準工作提出四方面新要求:
第一,工作領域更寬廣。環境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的標準主要集中在污染防治領域,法典將生態環境標準的內涵擴展到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發展三大領域,環境監測規範覆蓋的範圍也隨之擴展。在污染防治領域,法典也擴充了生態環境標準的內涵,新增的新污染物風險管控、電磁輻射、光污染等都需要標準支撐。法典明確要求加強標準之間的協調銜接,建設更廣泛、更豐富的生態環境領域標準體系。
第二,工作要求更嚴格。法典設“標準和監測”專章,完善了制定生態環境標準的基本原則、程式和方法,針對制定過程,要求組織專家進行審查論證,要求廣泛徵求意見,要求嚴格標準制定程式。同時,標準制定發佈後也不是萬事大吉,還要定期評估生態環境領域標準的執行情況,根據評估結果,適時對標準進行修訂、廢止,確保標準體系動態更新,更好適應新形勢、新時代要求。
第三,生態環境標準的實施和監督更加明確。法典全面系統規定了生態環境品質標準的實施和監督方式。比如編制限期達標或改善規劃及其實施方案、監測公佈生態環境品質資訊、通過環評審批和排污許可管理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監督途徑包括目標考核、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人大監督、審計監督等,這些對於標準的實施和監督規定,全面強化了生態環境品質標準的強制性執行效力。另外針對大氣、水、聲、電磁等生態環境要素特點,進一步細化了相關達標規劃、功能區劃、特殊管控等要求,比過去更加明確。
第四,制度協同更加高效。法典對生態環境基準、有毒有害污染物名錄、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規定,有助於優化標準管控項目的選取、限制水準的設定。在推進區域協同方面,也有很多條款有相關規定,如第二百五十五條規定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內有關省份,統一標準,開展大氣污染聯合防治;第三百三十二條規定重點流域相關省份“應當制定”更嚴格地方標準的情形,加強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聯合保護。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依法履行生態環境標準管理職責,聚焦人民群眾關注的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研究謀劃、加快推進支撐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發展的急用先行標準,系統推進國家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為美麗中國建設提供堅實的標准保障。
總臺央視社會與法頻道記者:生態環境法典作為生態環境領域的基本法律,這部法典從立項到出臺經歷了怎樣的過程?法典實施後,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哪些新的要求?將對全球環境治理與國際合作具有怎樣的積極意義?
趙柯:感謝您的提問。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法典的實踐基礎、制度基礎、群眾基礎都比較好,從2023年11月法典的編纂工作正式啟動,到2026年3月12日法典審議通過,進度很快。法典的頒布實施是我們國家社會生活當中的一件大事,更是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當中的一件大事,標誌著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
生態環境部門在法典文本中出現380次,是最主要的實施部門。法典明確生態環境部對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職責,這體現了對生態環境部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信任,既是動力,更是鞭策。對生態環境部門來説,法典主要提出了四個方面的要求:
第一,政治上的要求。要把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作為法治剛性約束。法典系統總結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成果,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轉化為法律規範,明確規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建立健全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等。這要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必須堅持把學習貫徹法典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通起來,把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與實施法典緊密結合起來,推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與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協同並進。
第二,理念上的要求。要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高水準保護與高品質發展。法典立足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統籌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發展,系統構建生態環境法律制度體系,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這要求生態環境部門必須履行好各項管理職責,更好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的優化、調整和倒逼作用,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品質發展。
第三,目標上的要求。要更加聚焦民生,彰顯環保溫度。法典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高度關注老百姓可感可及的生態環境問題。如黑臭水體的整治,部裏剛發了文,剛才主持人也做了介紹。還有油煙、惡臭、噪聲等問題,系統回應人民群眾的切身關切。這要求生態環境部門認真落實法典賦予的職責和使命,加強多部門協同聯動,切實保障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權益。
第四,措施上的要求。要更加精準科學,提升監管質效。法典結合不同要素、不同區域的實際特點,建立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實踐中,生態環境部門探索了根據企業的環保績效水準區分應急減排措施。法典充分吸收這一實踐成果,新增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制度。這要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徹底摒棄“一刀切”、粗放式監管模式,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監管的針對性、科學性和實效性。
從全球來看,生態環境法典也具有重要的世界意義。現在世界局勢複雜多變,還面臨著全球氣候危機、跨國界污染等問題。法典秉承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為世界生態環境治理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具體來説有三點:
第一,履行大國義務,展現負責任大國擔當。法典不僅立足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國情和中國式現代化偉大實踐,更以負責任的態度,將斯德哥爾摩公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巴黎協定等條約規定的國際法義務轉化為國內法規範,如在應對氣候變化專章明確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充分彰顯了大國擔當,將對全球環境和氣候治理髮揮重要示範引領作用。
第二,積極探索,豐富全球生態環境治理制度體系。法典將黨的十八大以來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成果轉化為法律規範,將多年來取得的污染防治攻堅等生態環境治理經驗通過法典固化下來,並在新污染治理等領域作出原則性、引領性規定,具有鮮明中國特色、時代特色,為其他國家開展生態環境治理提供了經驗借鑒。很多外國朋友也紛紛對我們的法典點讚,認為我國編纂法典走在了他們前面,值得借鑒。
第三,深化全球合作與交流,推進全球環境治理。法典明確規定,國家堅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方針,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的國際合作,支援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海洋生態保護和深海極地考察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環境治理體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對照生態環境法典新要求,“十五五”期間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將有哪些重點安排和謀劃?
趙柯:感謝您的提問。生態環境美不美,既要看人民群眾的主觀感受,也要看生態環境標準的客觀評價。生態環境標準關係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向、目標和基礎。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是落實黨中央決策、依法履職盡責的重要舉措。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部署要完善生態環境標準,生態環境法典對標準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對美麗中國建設的新形勢、新任務,面向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新期待、新要求,生態環境標準還有一些不適應的地方,比如一些標準的老化、缺項問題。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老百姓對於生態環境的需求在增加,標準項目也要與時俱進。
“十五五”期間,我們將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發力。
第一,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我們已經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標準的宏觀戰略研究,對標高品質發展和美麗中國建設目標,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力度研究謀劃標準工作,宏觀戰略研究是我們標準發展的宏偉藍圖。
我們還制定了生態環境標準工作方案,系統完善國家生態環境標準體系,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則,分步驟推進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三方面的標準項目,這是我們標準工作的作戰地圖。
第二,加快制修訂重點標準。剛才介紹過,我們今年年初發佈了新版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目前正在加快制訂飲用水水源地水環境品質標準。對地表水、海洋、聲等生態環境品質標準,也正在評估研究,“十五五”期間將有序更新。在污染物排放標準方面,我們在抓緊制修訂大氣、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以及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創新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促進重點行業結構優化和綠色發展,這也是更好契合法典對於綠色發展、迴圈經濟、清潔生産的具體要求。
第三,依法健全標準體系。針對生態環境標準體系的短板和弱項,加快構建生態保護評價與修復監管標準體系,強化生態保護統一監管。積極推進綠色低碳標準體系建設,為落實“雙碳”政策、應對氣候變化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此外,還要創新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順應AI技術發展,加強數智化新技術在標準領域的應用。
第四,優化提升工作質效。推動加強以標準需求為導向的科研支撐,廣泛吸引各方科研力量共同夯實標準的科學基礎。加強標準技術管理,提升標準完整性、合法合規性、體系協調性。響應國家對地方標準改革的部署,對哪些應該制訂地方標準,哪些不應該制訂地方標準,如何提高地方標準的品質等,我們將會有一個專門的文件印發,對地方標準工作進行指導,提高地方標準的科學性、規範性、系統性和適用性。
南方日報南方+記者:生態環境法典構建了嚴格嚴密的法律責任體系,主要制度創新和亮點有哪些?
趙柯:感謝您的提問。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核心要求之一。法律責任和附則編針對生態環境領域執法新情況新問題,科學、合理設置法律責任,構建了更加統一完備、嚴格嚴密的法律責任體系。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創新和亮點:
第一,更加系統。法典將散見於多部法律中的法律責任集中在一部法律中,形成統一完備的生態環境法律責任體系。比如,對排污許可、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對等此前分散在各單行法或者規定存在差異的相關法律責任,通過系統整合,作出統一規定,有效避免同類違法行為責任重復或不一致。
第二,更加嚴密。對法典中的禁止性規定均設置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做到“全覆蓋”、“無死角”。比如,針對生態環境技術服務機構造假的突出問題,以列舉的方式,對從事機動車船排放檢驗、土壤污染調查和評估、污染防治設施維護或者運營、固體廢物或者危險廢物鑒別等技術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均作出處罰規定,補齊原有單行法對技術服務機構追責規定覆蓋不足的短板。
第三,更加科學。針對不同領域的同類違法行為,設置了相同或者大體平衡的法律責任。比如,將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責任,參照危險廢物作出相應調整;將向水體排放污染物與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等設置相同或者大體平衡的法律責任;將違法設置大氣排污口與違法設置其他排污口法律責任保持基本一致。
第四,更加柔性。破解“一刀切”的處罰難題,兼顧不同主體、不同危害後果,設置差異化的法律責任。比如,對違法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區分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分別設置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未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等輕微違法行為,鼓勵和引導企業改正,以拒不改正違法行為作為實施處罰的前提,更好地發揮行政處罰的教育功能。既彰顯法治的剛性,又體現法治的溫度,讓生態環境法典成為護航企業高品質發展的可靠保障。
新華社記者: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已正式寫入生態環境法典,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如何用好損害賠償制度,推動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趙柯:感謝您的提問。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黨中央確立的重大改革措施,是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有效手段,是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堅實制度保障。生態環境法典和民法典均規定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相關內容。
經過國家有關機關、各地十餘年的共同努力,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是立法日趨豐富。國家層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已經納入民法典、生態環境法典2部法典和5部專門法律中。地方層面已有29個省份出臺70余項包含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內容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
二是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已經形成。國家層面建立起生態環境部&&,最高法、最高檢及自然資源、水利、農業農村等多部門聯動的“齊抓共管”工作機制。地方形成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工作體系,縱向實現地市級改革全覆蓋,橫向推動跨部門、跨領域協同。
三是磋商機制逐漸成熟。各地持續完善磋商制度體系,累計制定100余項磋商專項文件,創新推行預磋商、線上磋商等高效模式,大幅提升辦案效率。目前全國超90%的案件通過磋商方式結案,賠付資金主動到位率超70%。
四是技術支撐日益堅實。我國已建成涵蓋多領域的鑒定評估技術標準體系,多部門聯合印發9項國家標準和5項技術規範,多地探索出臺地方專項技術規範。同時,培育壯大鑒定評估機構隊伍,充分滿足辦案需求。創新推行“繁簡分流”辦案機制,以簡易評估方式辦理約三分之二的案件,為基層節省辦案資金約40億元,有效破解“鑒定難、鑒定貴、鑒定時間長”難題。
五是助力美麗中國建設。2018年1月到2026年6月,全國累計辦案約7萬件,共涉及賠償金額約355億元,連續4年每年新增案件過萬,辦案規模持續擴大,推動一大批受損生態環境得到及時修復。切實守住生態安全底線、持續提升生態環境品質,為美麗中國建設提供了堅實實踐支撐。
為落實法典規定,進一步推動受損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修復,生態環境部將會同國家有關機關開展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進一步加強立法。推進部門規章的研究編制,推動形成以生態環境法典為統領、相關配套制度為支撐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規範體系。同時,推動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環境民事公益訴訟銜接機制,細化銜接程式與證據規則、完善司法確認與賠償訴訟審理規則。
二是加強鑒定評估技術保障。編制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標準體系建設方案,為後續標準制修訂提供系統指引,保障鑒定評估的科學性、規範性與準確性。推動生態環境損害智慧評估(e評估)系統建設,擴大智慧評估應用覆蓋面,有效提升鑒定評估效率與精準度。這個評估系統不光是生態環境部門在用,檢察院系統也在用,他們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時候也會用到這個系統。
三是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實效。對可以直接修復的,樹立“既要修復,也要管護”的理念,指導地方嚴格執行效果評估制度,健全“損害賠償-生態修復-效果評估”全鏈條閉環管理模式。規範替代修復的開展,明確替代修復的方式、標準,細化分期賠付、勞務代償等責任承擔方式的適用情形與操作流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優化賠償資金使用管理模式,加快推進替代修復項目庫、集中生態修復區域建設。
另外,在今年全國生態日,我們還將發佈一批推進改革進程的十大案例,突出呈現首例、首創、標桿等重大意義。後面,請各位記者朋友持續關注這些案例,我們可以提供相關材料,供大家做更加深入的報道。
總臺央視記者:據了解,生態環境部正在組織開展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等重要生態空間的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工作。可否請您介紹一下評估工作的整體情況?
裴曉菲:感謝您的提問。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是我國最重要的生態空間。國家優先將生態功能特別重要區域,如水源涵養區,以及生態特別敏感區域,如水土流失區,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佔陸域國土面積超過30%。自然保護地是生態保護紅線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和自然公園,佔陸域國土面積超過18%。“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部分區域、分批次完成了全國452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以及首輪全國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五年評估。
從評估結果來看,“十四五”時期,我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成效顯著,452處保護區中,236處為“優”、211處為“良”、5處為“中”,優良率達98.9%。總體成效可以概括為“四個持續”。
一是主要保護對象持續恢復。87.1%的保護區保護物種種群數量增加,76.5%的保護區保護對象分佈範圍擴大。例如,西藏珠穆朗瑪峰保護區雪豹記錄數量從87隻增加到了106隻,分佈範圍從9146平方公里擴大到了11090平方公里。甘肅鹽池灣保護區的黑頸鶴數量從86隻增至238隻,分佈範圍由299平方公里擴展至340平方公里。
二是生態系統品質持續改善。97.3%的保護區地表水水質優良,85%的保護區地上生物量增加,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系統得到有效保護與修復,為區域高品質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生態支撐。例如,福建漳江口紅樹林保護區恢復紅樹林750畝;江蘇泗洪洪澤湖累計恢復濕地29.8萬畝。
三是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持續增強。89.4%的保護區物種總數有所增加,如雲南高黎貢山保護區發現貢山小紅門蘭等33個新物種;67.7%的保護區水土保持量增加;74.6%的保護區固碳量提升。
四是生態安全屏障持續鞏固。各重點區域因地制宜、綜合施策,持續改善保護區生態環境,築牢生態安全屏障。從保護區成效評估的優良率來看,青藏高原和京津冀地區優良率達到了100%,黃河流域、東北地區、長江經濟帶分別為99.3%、99.1%和98.6%,秦嶺地區和海洋海岸分別為97.7%和97.1%。
此外,全國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評估結果顯示,“十四五”期間,全國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輕度好轉”,面積維持穩定,生態功能穩中向好,環境品質持續改善,監管制度逐步完善。
從省級層面來看,江蘇省評估等級為“顯著好轉”,四川等11個省份為“中度好轉”,貴州等19個省份為“輕度好轉”或“穩定”,沒有“下降”省份。
從重點區域流域層面來看,生態保護紅線內生態環境總體好轉,其中黃河流域和長三角地區為“中度好轉”。
從具體指標來看,全國紅線內水源涵養能力指數提升10.1%,植被覆蓋指數提高2.3%,重點生物物種種數保護率上升2.1%,海洋自然岸線保有指數增長1.9%。其中,黃河流域水源涵養能力指數提升28.6%,青藏高原植被固碳能力指數增長3.1%;江蘇省海洋自然岸線保有指數提升6.7%,內蒙古自治區植被覆蓋指數提高7.3%。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持續完善生態保護紅線實施管理政策,全面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因地制宜強化監管,不斷提升生態系統的多樣性、穩定性和持續性。
裴曉菲:感謝趙柯司長,謝謝各位記者朋友的參與,今天的發佈會到此結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