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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臭氧層物質環境管理
關於2022年度含氫氯氟烴生産和使用配額、四氯化碳試劑及助劑用途使用配額核發方案的公示
2021-12-23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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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
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
》等有關規定,20家企業向生態環境部提交了2022年度含氫氯氟烴生産配額申請,43家企業提交了含氫氯氟烴使用配額申請,8家企業提交了四氯化碳使用配額申請。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公眾監督,現將以下單位2022年度配額核發情況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期間,將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
公示時間: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設立如下聯繫電話和郵箱:
電話:010-65645591、65645595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100006)
電子郵箱:zsc@mee.gov.cn
附件:
1.2022年度含氫氯氟烴生産配額核發表
2.2022年度含氫氯氟烴使用配額核發表
3.2022年度四氯化碳使用配額核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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