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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4年度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生産、使用和進口配額核發情況的公示

2024-01-11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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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2024年度氫氟碳化物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方案》等有關規定,生態環境部受理了53家企業提交的2024年度消耗臭氧層物質生産、使用配額申請,受理了70家企業提交的2024年度氫氟碳化物生産、進口配額申請。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公眾監督,現將以下單位2024年度配額核發情況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期間,將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
  公示時間:2024年1月11日至1月17日(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設立如下聯繫電話和郵箱:
  電話:010-65645595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100006)
  電子郵箱:zsc@me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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