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具有隱蔽性、累積性和修復週期長等特點。對生産裝置多、地下管網複雜、連續運作要求高的煉化企業來説,抓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整治,把隱患消除在污染發生之前非常重要。2026年6月,生態環境部發佈
《重點監管單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南》(HJ 1478—2026)(以下簡稱《指南》),回應了企業長期以來“排查對象怎麼定、隱蔽設施怎麼查、發現問題怎麼改”的現實困惑,也為企業進一步履行主體責任、提升源頭防控質效提供了清晰尺規。
第一,從“憑經驗”到“照標準”,企業排查有了明白賬。
過去開展隱患排查,企業雖然高度重視,但在具體執行中仍會遇到一些共性難題。如哪些場所和設施應當納入排查對象、什麼情形可以判定為隱患、目視檢查之外如何發現埋地管線和池體的滲漏風險等,不同人員、不同機構的理解有時並不一致。《指南》圍繞“精準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原則,明確了排查範圍確定、現場排查、隱患整治、檔案建立和品質控制的技術要求,形成了從建立重點場所和重點設施清單,到逐項排查、判定、整治的閉環。
對煉化企業而言,附錄提供的清單、臺賬、排查整治要點和滲漏檢測參考技術尤其“解渴”。埋地、半埋地或接地的儲罐、池體、管道等重點設施設備,以及生産裝置區、裝卸區等重點場所,現在都有可對照的排查技術要求。對於投用10年及以上、未設置有效泄漏檢測設施的重點設施設備,也明確了結合生産實際每3年至5年開展一次滲漏檢測。企業由此知道“查什麼、怎麼查、什麼算隱患”,對隱患的判定更客觀。
第二,從“發現問題”到“系統治理”,項目實踐有了路線圖。
《指南》強調,隱患整治既可以採用管理措施,也可以採用工程措施;能夠通過管理措施消除的隱患,不強制要求採用工程措施。確需工程治理的,則突出可視化、系統性和可行性。這與中國石油大慶石化公司(以下簡稱大慶石化)近年來堅持源頭防控、系統治理的實踐高度契合。
針對煉油區地下物料管線、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和重點防滲區域風險,“十四五”期間,大慶石化依託土壤污染源頭管控重大工程項目,組織開展全面排查,實施煉油廠綠色化改造項目。項目總投資約1.5億元,重點對煉油污水處理系統部分壓力流、重力流埋地管網進行提升改造,新建污水池並改造部分破損地面和池體;已累計改造污水管線約1.04萬米,新增14座污水池、利舊7座污水池,有效消除既有污染隱患。
對照《指南》再看這一項目,工作邏輯更加清晰。通過改造破損的防滲設施、優化埋地污水管網、提升污水收集輸送可靠性,減少污染物與土壤、地下水接觸的可能,從源頭預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過去企業更多依靠項目經驗判斷“怎麼改”,現在可以直接對照附錄C的整治要點和附錄F的典型工程模式,科學選擇修復、重建、增設防滲阻隔或泄漏檢測等措施,治理路徑更明確。
第三,從“面面俱到”到“精準聚焦”,規範管理也能減負。
《指南》提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整治的重點是隱蔽性設施設備,以及重點場所防滲阻隔設施。對大慶石化這樣廠區大、裝置多、設施類型複雜的企業而言,意味著不再機械地把所有場所、所有設備都作為同等強度的排查對象,而是把力量集中到高風險環節,排查對象更加精準,能夠大幅減少工作量,專業檢測和整治資金也能用在“刀刃上”。
減負還體現在成果復用和材料簡化上。《指南》明確可以充分利用企業現有安全生産管理、特種設備管理、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管理、環境應急管理和清潔生産審核等工作成果,避免重復排查;在成果形式上,重點是形成規範的場所設施清單、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和過程檔案,不再要求企業另行編制排查報告。企業可以把原來分散在不同專業的檢查記錄、檢測數據和工程資料歸集到同一條證據鏈中,既減少重復投入,也讓管理責任和整治進度更加清楚。
下一步,大慶石化將以《指南》實施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整治制度,銜接現有安全生産檢查和設備完整性管理等工作,對老舊、隱蔽、未設置有效泄漏檢測設施的重點設施設備分類制定檢測檢修計劃,推動隱患排查整治深度融入日常管理體系,實現常態化運作、長效化落地。
(中國石油大慶石化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