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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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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Emission standards of pollutants for inorganic chemical industry

標準號:GB 31573-2015

2015-07-01 實施

2015-07-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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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無機化學工業生産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無機化學工業企業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督要求。無機化學工業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産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配套的動力鍋爐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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