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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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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Standard for fugitive emiss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標準號:GB 37822—2019

2019-07-01 實施

2019-07-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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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品質,加強對 VOCs 無組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 VOCs 物料儲存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轉移和輸送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工藝過程 VOCs 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設備與管線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敞開液面 VOCs 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以及 VOCs 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處理系統要求、企業廠區內及周邊污染監控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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