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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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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廢止)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 of pollutants in atmosphere for protection crops

標準號:GB 9137-88      

1988-10-01 實施

1988-10-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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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二氧化硫、氟化物在保護蔬菜、果樹、桑茶、牧草以及具有重要經濟價值的作物時的最高允許濃度值,作物據敏感程度分為敏感作物、中等敏感作物、抗性作物並列出了各農作物種類分別加以敘述。


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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