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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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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測量方法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標準號:GB 19755—2016代替GB/T 19755-2005

2016-09-01 實施

2016-09-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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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對環境的污染,改善環境空氣品質,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裝用點燃式發動機的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在常溫和低溫下排氣污染物、雙怠速排氣污染物、曲軸箱污染物、蒸發污染物、污染物控制裝置耐久性和車載診斷(OBD)系統的測量方法及技術要求;規定了裝用壓燃式發動機的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在常溫下排氣污染物、自由加速排氣煙度、污染物控制裝置耐久性和車載診斷(OBD)系統的測量方法及技術要求。本標準是對《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GB 18352)的補充,適用於第四階段及以後的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的型式檢驗、生産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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