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車污染物排放對環境的污染,改善環境空氣品質,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裝用點燃式發動機的摩托車排氣污染物、蒸發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以及曲軸箱排放要求、污染控制裝置的耐久性要求和車載診斷(OBD)系統的技術要求。本標準規定了裝用壓燃式發動機的三輪摩托車排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以及污染控制裝置的耐久性要求和車載診斷(OBD)系統的技術要求。
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四階段)(GB 14622-2016代替GB 14622—2007和GB 20998—2007, 部分代替GB 1462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