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機動車大氣污染,規範機動車排放檢驗工作,提升檢驗品質,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檢驗系統組成與技術要求、日常運作和維護要求、標準物質、檢驗技術要求、數據記錄及修約、品質保證等內容。本標準附錄 A~附錄 E 為規範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