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鐵路內燃機車 大氣污染物排放對環境的污染,改善環境空氣品質,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鐵路內燃機車及其牽引用發動機所排放的氣體和顆粒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試方法。本標準適用於新製造鐵路內燃機車及其牽引用發動機型式檢驗、生産一致性檢查和在用符合性檢查。本標準中鐵路內燃機車及其發動機型式檢驗指排氣污染物的環保型式檢驗。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E、附錄G-附錄I為規範性附錄,附錄F和附錄J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