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加強大氣污染防治, 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環境空氣顆粒物來源解析工作中開放源揚塵採樣,制定本標準。本標準屬於環境空氣顆粒物來源解析系列標準之一,規定了開放源揚塵(土壤揚塵、道路揚塵、施 工揚塵、堆場揚塵、混合揚塵)採樣的技術內容和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