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防止境外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規範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審查許可,控制由於進口可用作原料的骨廢料造成的環境污染,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是進口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系列控制標準之一,適用於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中有關骨廢料的進口管理。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骨廢料(GB 16487.1-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