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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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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hazardous waste storage

標準號:GB 18597—2023代替GB 18597—2001

2023-07-01 實施

2023-07-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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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品質,規範危險廢物貯存環境管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的總體要求、貯存設施選址和污染控制要求、容器和包裝物污染控制要求、貯存過程污染控制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環境監測、環境應急、實施與監督等環境管理 要求。本標準首次發佈于2001 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2023 年1 月20 日批准。本標準自2023 年7 月1 日起實施。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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