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3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品質,規範和指導廢塑膠的污染控制,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廢塑膠産生、收集、運輸、貯存、預處理、再生利用和處置等過程的污染控制和環境管理要求。本標準是對《廢塑膠回收與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範(試行)》(HJ/T 364—2007)的修訂。本標準首次發佈于 2007 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廢塑膠污染控制技術規範(HJ 364—2022代替 HJ/T 364—2007)
解讀: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就《廢塑膠污染控制技術規範》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