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環境和公眾健康,防治電磁輻射污染,規範區域電磁環境的調查與評估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0.1 MHz~6 GHz 頻段區域電磁環境調查與評估的技術要求及內容。本標準的附錄A 和附錄B 為資料性附錄,附錄C 為規範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