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防治放射性污染,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規範放射性物品運輸核與輻射安全分析報告書的編制,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放射性物品運輸核與輻射安全分析報告書的標準格式和主要內容,即總論、貨包、運輸方案、輻射防護、事故應急準備、品質保證以及結論和承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