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和《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防治放射性污染,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驗證活動中的衝擊試驗,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衝擊試驗的試驗條件、試驗裝置、試驗容器、驗收準則以及試驗後的測量和記錄等技術要求,是對《放射性物品安全運輸規程》(GB 11806)標準有關要求的細化。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