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測定方法。本標準適用於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二氧化氮、一氧化氮的測定。 本標準是對《空氣品質 氮氧化物的測定 鹽酸萘乙二胺比色法》(GB 8969-88)和《環境空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Saltzman法》(GB/T 15436-1995)進行了整合修訂。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88年3月26日批准、發佈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空氣品質 氮氧化物的測定 鹽酸萘乙二胺比色法》(GB 8969-88)和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95年3月25日批准、發佈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環境空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Saltzman法》(GB/T 15436-1995)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