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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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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空氣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測定 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nitrogen oxides-N-(1-naphthyl)ethylene diamine dihydrochloride spectrophotometric method

標準號:HJ 479—2009 代替GB/T 15436-1995和GB 8969-88

2009-11-01 實施

2009-11-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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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測定方法。本標準適用於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二氧化氮、一氧化氮的測定。 本標準是對《空氣品質 氮氧化物的測定 鹽酸萘乙二胺比色法》(GB 8969-88)和《環境空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Saltzman法》(GB/T 15436-1995)進行了整合修訂。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88年3月26日批准、發佈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空氣品質 氮氧化物的測定 鹽酸萘乙二胺比色法》(GB 8969-88)和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95年3月25日批准、發佈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環境空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Saltzman法》(GB/T 15436-1995)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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