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水中總氮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總氮的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本標準適用於地表水、地下水、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總氮的測定。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89年12月25日批准、發佈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 總氮的測定 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11894—89)廢止。
水質 總氮的測定 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 代替GB 1189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