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指導和規範電子工業排污單位的自行監測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電子工業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的一般要求、監測方案制定、資訊記錄和報告的基本內容及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電子工業(HJ 125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