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應用管理規定》,防控垃圾焚燒等重點領域的生態環境風險,規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現場監督檢查工作,制訂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現場監督檢查的對象、要素、任務和流程,檢查前的準備,檢查過程,檢查結果的處理等技術要求。本標準附錄A~附錄C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